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考核流程、提高考核质量和反拨教学质量效果,学校重新修订了《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读,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提出相关意见(以学院为单位整理成一份文稿反馈,在文章注释或红色字体修改,Email:3143626@qq.com)。
以下单独提出的规定是应重点关注的:
1、形成性测试成绩应以课堂抽查、课堂作业、课堂讨论、课外作业、平时测验(中段考)、实验成绩等的综合评定为依据,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30%(课堂内评价不得低于20%),并形成相应考核材料。(本条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2、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中,英文试题的分值:理工类、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医学、药学、护理、预防、生物类等相关课程不低于10%,中医药类自行设置比例。临床医学本硕博和卓越创新班的相关课程比例不低于20%。(本条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已考课程除外。)
规范下载:《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doc
教务处
201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