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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考核的通知

发表于: 2023-12-05 16:16 点击:

  课程考核评价是体现教学质量、学习效果的关键环节,根据《课程考核与总结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版)》(校教字〔202317 号)、《网络题库建设与考试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36 号)要求,现对学校课程教学的考核评价提出进一步规范,内容如下:

1. 课程第一节课,必须讲授本课程的整体教学进度安排、系统具体的考核方案等,且不得随意更改。

2. 应开展灵活多样的过程性(形成性)考核评价,过程性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可为30%~60%,专业课程建议不高于40%(有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卷开展严肃性期中考试的除外)。

3. 区分度不高、平均分异常(≥95或≤65)的过程性评价成绩不建议纳入总评成绩,如果纳入则课程总评占比不应超过10%。以出勤率为基础的非教学内容考核分数不得超过课程总评的5%

4. 没有规范、合理、充分的评分依据及材料支持的考核评价成绩不得纳入总评成绩。

5. 过程性评价成绩总评占比超过40%(含)的课程的考核方式必须自本规范实施后重新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评价标准、评价方法或以往过程性评价材料及成绩)。

6. 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原则上,课程终结性评价(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的,才判定课程总评成绩合格(教务系统默认设置)。

7. 每个考场需要配备足够的监考员(30人以上的考场不少于2名)。2名及以上监考员的考场必须有一名监考教师在考场后部监考。监考员必须在开考前宣讲《南方医科大学考场规则》核心要求,并对考场纪律负主要责任。

8. 每门课程考试监考都必须有一名主考教师。主考教师由学院或系(教研室)领导从主讲教师中指定。学生所在学院需要派人进行巡考,巡考人员需要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现场签名。

9. 在计算机室网络考试的课程,每道试题作答时间原则上为试题分值的1~2倍(分钟),可根据试题难易度和文字量科学设置、适度变化(0.5-3倍);试卷提交前,应逐题测试试卷;二次密码不得公开或告知学生;考试方式原则上应为“逐题限时不可回看”。

10. 所有课程在教务系统提交全部成绩前,必须填写“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考试反映的问题及试卷、今后改进的教学措施”等三个维度的评价。

11. 课程所有成绩,必须由课程相关工作负责人自己录入,不得向其他部门或管理人员申请代为录入或批量导入。

12. 加强试卷保密教育。参与试卷命题、审题、送审、印刷和保管的所有人员都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或不相关的人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非公开的试卷未经课程负责人同意不得公开,不得在学校未许可的网络空间(平台)或渠道上保存或传递。

凡违反上述要求及《课程考核与总结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版)》(校教字〔202317 号)相关规定、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问题发生学年该课程有关的评奖、评优、奖励认定等资格,触犯教学事故的按《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校教字〔201949 号)予以认定。

  附件:

  1.《课程考核与总结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版)》(校教字〔202317 号)

  2.《网络题库建设与考试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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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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