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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9-14 10:06 点击:

教务处〔201853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校教字〔2013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八年制学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毕业答辩 20187月前已申请延期毕业,且在20181031日前可完成二级学科轮转。

2. 学位补授 20187月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缓授学位的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二、组织分工

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核、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参照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的总体安排,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培养单位依照《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和《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申请毕业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组织毕业考核,审核答辩专家资格,组织本单位八年制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本单位八年制学位申请资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将分委会意见和相关材料按时上报教务处。

三、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 919日前,拟申请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八年制学生,向培养单位提交《2018年下半年毕业申请汇总表》(附件11)和学位论文电子版。学校提供两次免费的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928日前完成论文相似性检测,详见《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安排》(附件3)。各分委会联系人:一临刘老师287303298@qq.com,二临杨老师398640335@qq.com,三附院邱老师330265786@qq.com

2. 921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八年制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的审核。

3. 930日前,经导师的审核修改,并认为其相似性检测合格后,八年制学生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版,详见《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附件4)。各培养单位汇总拟下半年答辩的八年制学生学位论文盲审电子版,并报送至教务处。

4. 9月底至11月初,学位论文评议和双盲评议。具体要求和处理意见详见《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附件7)。

5. 1110日前,培养单位各学科考核小组完成临床技能考查及病例答辩等毕业考核工作,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安排为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毕业名单。

6. 1120日前,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四、毕业考核要求  

1.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床边考试法、标准化病人考试法、多站考试法等多种形式。

2. 考核范围包括病例考核、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辅助诊断报告分析、病例答辩等,具体要求:①病例考核: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选择的病例应涵盖不少于两个以上三级学科领域内容。②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根据二级学科特点进行相应的操作能力考核,并至少包含1项三级学科轮转要求掌握的临床技能。③辅助诊断报告分析应用能力:各学科根据本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对辅助检查结果的分析应用能力(如心电图、影像学资料、检验结果、骨髓片等)。④病例答辩:主要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能力。考核小组结合上述病例,就该病例所涉及的发病机制、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治疗原则以及预后分析判断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提问,由考生回答,考核其理论知识的运用和临床思维能力,时间30分钟。

3. 考核成绩认定:毕业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

五、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1. 临床强化型要求以第1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论文(含综述、个案报告等);或达到毕业当年科研提升型的要求。

2. 科研提升型要求以第1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SCI论著,或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2作者;或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3作者;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前4作者(以上SCI论著均不包括Meta分析文章)

3. 八年制毕业生署名单位必须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导师署名须为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

4. 凡以中文文章申请12月学位授予者,如不能提供发表文章原件,可暂用发表在20181231日(含)以前的期刊文章清样申请,但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届时以正式发表的文章原件在所在学位分委会换领学位证书。

5. 凡以SCI论文申请12月学位授予者,如文章只录用,可暂用录用证明和投稿件打印稿申请,但两者均须导师签字同意。届时以正式发表的文章原件在所在学位分委会换领学位证书。

六、学位申请

1. 1121-22日向所在分委会上交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附件10。同时填写《学位信息采集表》(附件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4952916@qq.com.

2. 学生达到《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博士专业学位申请基本条件,可向培养单位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授予相应学位申请,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定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 如经审核,未达到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要求但达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要求者,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批后,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位补授

1. 20187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缓授学位,如期刊文章于930日前发表,且已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于2018916日前向所在分委会上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委会于920日前将审议结果提交学校教务处。

2. 20187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缓授学位,如期刊文章于20181231日前发表,且已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于20181121-22日向所在分委会上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委会于129日前将审议结果提交学校教务处。

3. 以中文文章申请补授学位者,应在毕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以SCI论文申请补授学位者,可在毕业后三年内向学校申请;超过时限者,学校不予受理补授学位申请。

4. 下载填写《补授学位申请表》(附件8)一式一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2张蓝底大一寸相片和电子版(照片原则上要求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办理学位证书用)。各分委会联系人:一临刘老师287303298@qq.com,二临杨老师398640335@qq.com,三附院邱老师330265786@qq.com

5. 填写《学位信息采集表》(附件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4952916@qq.com.

八、工作要求

为保障2018年下半年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和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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