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告母校折射出什么?
广东省教育厅
发表于: 2004-11-10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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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刚毕业的女硕士将南京艺术学院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校退还2.4万元学费及利息。理由是她没学到知识,在读书期间没有得到导师任何学术上的指点,导师所做的仅是对她的作业、论文等改改错别字,其他方面从没有过问过,根本没尽到对研究生的培养责任(10月19日《南京日报》)。
对于这位女硕士状告母校的做法,笔者不敢苟同。
研究生教育不同于大学、中学学习,是一种以自主学习和研究为主的教育方式。当然,学校为了便于学生学习和研究,会提供图书馆、校园网、自习室,以及各种免费的学术讲座辅助学生学习。如果,这位女硕士认为没有学到知识是母校的责任,是否也该自我反省一下呢?
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导师的主要作用是“领进门”的宏观指导。而且,研究生教育,并不是职业培训。其作用并非以是否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拿到某种等级证书为评价标准。其教育的效果应该是长远的而非眼前的,所提供的研究领域、知识框架和学习方法,很可能要在工作和实践中逐步完善充实,最终才会有所收获。
当然,在女硕士状告母校中,处在教育制度核心的高校也该自我反省。
现在很多高校热衷于聘请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充当导师,为学校装点门面,但他们往往无暇指导学生,有的导师早已年迈体弱、精力不济,甚至卧床不起、生活都难以自理,但在招生名录上仍然位居“指导”地位。而且,一些学校存在着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现象,有的甚至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地卖文凭。如果高校再不在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上多下功夫,也许将来还会有学生因教学质量不合格而告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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