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人性格特征:
精明过头 魄力不足
“太精了!”这是各地生意人对上海商人最普遍的评价。
上海人因为精明,被人称为“门槛精”。上海人的精明,反映在日常生活中,既包括谋取个人利益
的行为,更包括对个人权益、利益的维护,该得到的,他们一分也不让。这使得上海人常常为一点点小利益
而斤斤计较。在上海,人们经常看到一幅画面是:在菜场上,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士为几分钱与菜贩子吵得不
可开交。在生意场上,上海商人都是行家里手,既识货又明理,又敢于和善于据理力争。上海人的钱不好挣
。为此,韩国的一家报刊称:“上海人都是经济里手,……外国人很难从上海人口袋里掏出钱来。”
上海人精明源自商业传统的熏陶。其实,中国南方商人(如广东商人、江浙商人等)的精明也是有口
皆碑的,但是,作为区域整体人群的文化心理素质,上海人整体上被人们认为精明之至,精明已经成为上海
商人人格的组成部分。可以说,上海商人的精明是骨子里的。
因为太精明,上海商人做生意很有眼光。但是,由于太精明,上海商人大都十分谨慎小心,他们会
注意到太多的细节。在做生意谈判之前,他们多半已事先调查了解好了市场行情、谈判对手情况等。他们的
谈判多半是在有了充分的准备之后才进行的。因此,与上海人做生意,常常会因个别小问题争论不休,时间
拖得很长,使人们常会感到跟上海人做生意很累。因此,与其做生意时必须要有充分的耐心。
自负自傲
上海人的自负是众人皆知的。
1985年,美国耐克公司与上海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艰苦谈判。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放弃上海,将生产
运动鞋的工厂搬到了广州。美国人一向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在上海人的自负面前,只好别谋它途。一位美
国商人说:“上海人除了有中国人通常在与外国人交往中所有的那种‘中央大国’的自大外,还有一种傲慢
心理,即他们觉得不需要外国投资者。”
上海人的自负感,源自上海在中国首屈一指的地位,在计划经济的年代里,上海对全国工业贡献最
大,尽管上海的人口也最多,但是,全国人民都认为上海人工资高,是有钱人,上海人也以此为傲。在良好
的自我感觉之中,上海人看不起外地人。在上海,上海人对外地人有一个特别的称呼:乡下人。在他们的眼
中,上海人是城市人,外地人受到轻视,似乎天经地义。因此在上海,能操一口流利的上海话就像获得当年
租界的领事豁免权,又像今天推行的银行金卡,将会获得众多优惠。这使得上海人以自己的身份为荣,不愿
离开上海,人称的“恋沪癖”成为上海人的一种文化心理特征。改革开放后,上海发展更快,上海有强大的
工业技术基础、全国最高的人才素质及富有传统的工商金融文化意识,上海成为中国的一颗“东方明珠”。
上海人因为自信而生的自负,在生意场上,表现为他们对自己提出的做法坚信不移,认为自己的想
法、主张是顺应自然,合乎逻辑的,所有的人都应赞同,不愿让步。为此,一位深圳的年轻经理抱怨说:在
其他地方,对方知道我是来做生意的,都很热情。可是在上海,好像我带来的是讨饭碗,个个架子十足,等
着我磕头作出乞求。每次做生意,上海人都死命地抠,抠得你无利可图。这种生意谁肯做。
上海人这种自傲自大,招致了外地人对上海人的反感,在生意场上,这也是外地人不太愿意同上海人合作的
原因之一。
勇于竞争,精于商战
上海具有商业竞争的传统。
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市场虽尚不成熟,此时的商业竞争却十分残酷。洋商与洋商之间、上
海商人与洋商之间、上海商人之间,竞争都十分激烈。其竞争手段、激烈程度都给人以震撼。上海,商家必
争之地,谁能立足上海,谁就意味着拥有财富。上海是铸造商界精英的大熔炉,在这熔炉里,培养出了一大
批商界精英。作为中国现代商业的精英,上海商人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商业手段之繁杂、经营思想
之宽阔,令各地商人惊叹。
中国近代商业精英云集上海,使他们在大上海各展雄才大略,各占“地盘”,从而使得大上海的商
战十分残酷。上海商人个个都精于商战。
进入21世纪,上海的市场经济已经步入成熟之时,南京路每天客流量达300万人次,600多家商店比
肩而立,各显风姿。徐家汇、淮海路大型商厦不断涌现,首尾相接,形成了独特的“圈状模式”。许多商家
采取的竞争手段更加复杂多样,广告战、价格战、品牌战……硝烟弥漫,奇招百出;甚至不免出现非理性竞
争,比如过分杀价、相互攻击谩骂等。但是,作为商家要在上海做生意就必须大胆参与,进行竞争。
目的明确
经济利益是惟一原则
受长期的商业传统影响,上海商人形成了以个人本位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讲求
实惠,漠视政治,关心个人和家庭生活,在商界则体现只讲经济利益,重利润的商人风格。
上海在长期的工商业历史的影响下,实惠哲学成为上海人根深蒂固的观念。把这一观念衍化到日常
生活之中,表现为上海人对实际的、具体的个人利益的重视,重视事物的实用价值,在形式和功能、审美与
实用之间,上海人更倾向于后者,这一点极像美国人。追求实惠的上海人总是会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迅速
找到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在商业活动中,上海人较北方人较少地考虑面子、名声等非经济因素,而是明确
地将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
这种观念反映在生意场上的买卖关系中,表现为上海商人买卖双方都把对方看作实现自我目的的手
段,把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演绎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得失的计算先于一切,商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投入多少
与实际获利的比较,评判自己行为的效果。
北方人做生意可能考虑的因素还有人情关系、地位差别等,而在上海,商人们却很少考虑这些。上
海人做生意,只把经济利益做为惟一原则和目的,只考虑赚钱不赚钱,只要有钱赚,几个互不相识的人可以
迅速组成一伙,而一旦经济利益目的达到或这个团体达不到经济目的,一伙人就迅速解体。
守法守纪,契约意识强
长此以往,上海人形成了追求合理化、追求平等与规范的观念。上海人的这种观念,使得今天的上
海市成为极具理性的城市。上海城市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热衷于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办法措施。如果遇到什
么新情况,上海人的倾向是立即制定管理办法,而市民也基本服从管理。
守法守纪,遵守秩序是上海人的基本观念。上海是我国法制观念最强的城市。即使在旧上海,也很
少有欺行霸市之徒。因为当时的商人多是移民,且有外国帝国主义的高压控制。既然大家都是外来的,都没
有可依仗的传统势力,那就只好凭自己本事吃饭,大家都应遵循相同的规则。因此,上海商人比较遵守商德
、法规,这一经商意识沿袭至今。
上海人不做违法的生意,这虽不能说是绝对的,起码是大多数上海商人的共识。在刚刚改革开放的那些年,
沿海不少地方走私盛行,黑市猖獗,但上海人参与者并不多。在有些南方人看来,不违法难赚大钱是其做生
意的诀窍,造假卖假、偷漏税款等频频发生,但上海人做这种事不多。上海人是生意场上的“正人君子”,
不做偷鸡摸狗之事,甚至连“擦边球”都不打。与上海人做生意时,应该遵纪守法,按规矩办事,否则你就
会失去他们的信任和合作。
因为守法守纪,上海人是非常理性的,做事要求有理有据,他们契约意识强,重合同。这源自商业
传统的熏陶。上海现代商业历史长,尤其是西方数百年商业传统对上海深刻影响,使得上海人形成了凡事讲
求公平合理、追求合理的心理素质,因此,他们较为重视合同契约。
上海商人做生意时,认真履行合同,一旦签订了合同,如无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上海商人大多会
严格按合同办事,决不含糊。签定合同有如下的一些特色:
(1)合同是做生意一般不能少的,签订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
(2)合同签订内容全面,表述精确。特别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有清楚的表述。
(3)签订合同时,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尽可能考虑并有相应的对策条文。
(4)讲究合同的合法性,认为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合作双方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能够产生因可预见的主客观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