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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招生办 发表于: 2005-04-05 00:00 点击:

关于做好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粤招〔20052

 

各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院校:

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严治考,从严治招,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保证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办人民满意的高考。现就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高校要从积极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从建设教育强省的实际出发,从学校本身的办学特点、办学规模的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招生规模和人才结构的关系,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使高校培养的人才从数量上、结构上,能进一步满足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保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主动实施阳光工程,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高校招生工作透明度。

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是提高高校招生工作诚信度、国家教育考试公信度、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民心工程,是落实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原则,办人民满意高考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各级招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设计实施方案,确保“阳光工程”落实到位。

1、积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各高校要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考生公布。新办高校、独立学院对考生关心的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等,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清楚,在宣传中如实告知考生,不得隐瞒、欺诈。

2、加强高校招生计划管理。高校需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要坚决制止不法人员利用预留招生计划进行非法招生、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所有公布的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进一步规范高校的单独招生工作。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要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把有关的招生政策、录取条件和原则向社会公布,并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上报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4、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实行公示制度。今年,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级优秀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

5、公开高校招生录取操作规程及招生专业录取情况,录取工作实行“阳光作业”。今年,各高校需将录取操作规程及操作办法,如进档考生人数、分数情况,分档、录取原则等,如实向社会公布,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执行。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省招生办公室今年将公布部分“热门”高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投档最低分数、各专业志愿录取最低分数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加以纠正。

6、公开高校招生录取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阳光收费”。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专业调整费等。

三、完善保密室建设,落实保密措施,严加防范,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考试无小事,试卷安全保密是考试第一要务,是国家考试的生命线。各级教育局、考试机构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试卷保密室的硬件设施建设,确保所有试卷保密室安全措施全部达标,今年试卷保密室建设不达标的县市,取消考场设置。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保密规定,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运送、交接和保管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我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公安、保密部门要通力协助,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坚决堵住任何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试卷保密室启用前,要认真检查、调试有关设施、设备,确保保密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要坚决制止任何渎职行为,试卷保管、值班人员任何时候不得离岗、脱岗,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四、加强宣传,严肃考试纪律,常抓不懈地抓好考风考纪建设。

考风考纪事关社会公正,教育公平,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教育局、考试机构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为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让考生满意,让人民群众放心。各级考试机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切实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培养考生良好的思想品格,树立遵守考试纪律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坚决查处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查处违纪作弊有关责任人。凡出现大面积考生试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取消考场设置资格。触犯刑律的,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附件: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招生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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