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
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录取依据之一;标准分计分改为原始分计分;“大综合”分成“文/理科基础”……
经过近3年的酝酿,《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正式出炉,从2007年起,广东省将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实施“3+文/理科基础+X”这一新方案。
《新方案》有什么重要变化?这些变化会对考生和教学有什么影响?为此,制定该方案的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组有关负责人,对新方案进行了权威解读。
标准分计分改为原始分计分
《新方案》中,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将采用卷面原始分呈现,总分则用各科卷面原始分累加。换句话说,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X”组成。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此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文化课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分别用原始分呈现,文化课总分用4科文化课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
【权威解读】
现行的高中新课程是根据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改革理念进行设置的,不同学生可以选择不同的模块进行修读。为此,《新方案》特地设置了任选考科目,并在同一个选考科目中还可能出现有“选做题”。即在同一题号中,学生必须根据高中阶段个人所选修的模块来选择某一个命题。这意味着考生的考试科目或考试内容可能各不相同。
现行的标准分计分方式的前提,就是所有考生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要完全相同。实施新方案后,标准分计分已难以实施,采用原始分计分方式较适宜。
其次,高校需要对来自不同地区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比较,不同计分方式无法横向比较来自不同省份的考生。绝大多数高校强烈要求全国各地统一高考计分方式,特别是大多数部属高校多年来要求广东改变高考采用标准分的计分方式。
标准分计分改为原始分计分
“普通类”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
《新方案》考试科目组合类别把现行的普通类分成“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和“理科类”。即参加2007年高考的考生将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每类考生科目组合为“3+文/理科基础+X”,即以“必考科目”(“3门基本科”)、“指定选考科目”(“文科基础/理科基幢)及“任选考科目”(“X科”)进行搭配。
同时,各高校将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同理科。各专业考试科目组可为一组或多组。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权威解读】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4种科目组合,符合高中新课程要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划分”文、理,能更有利于中学按新课程方案充分开设选修课,使学生可根据个性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学习内容,形成个人修习计划。
同时,要求高校各专业录取时文理分列招生计划,将有利于引导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考试科目。而且,分别按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群体“列队”,能体现同一考生群体的共同性,更有助于公平选拔。
文理分科各划录取线
根据《新方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07年将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外语口语成绩则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录取标准。
在投档时,同样划分文、理,即省招办将分别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