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目前已有64所高校的2.3万多名困难大学生从国家助学贷款中受益,全省合同贷款总额高达3亿多元。但另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部分省内高校不同程度存在毕业生还贷违约问题,有些高校的违约率甚至超过20%。这不仅严重破坏了部分毕业生的诚信记录,还把“苦果”留给了正在求学的贫困师弟师妹。从这个学期开始,有关银行已经暂停了部分高校的助学贷款申请和发放。那些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生再次感受到巨大的无奈、焦虑和尴尬。
北京也有类似的情况,中国政法大学因为同样的原因,暂停了该校助学贷款的发放。
显然,银行暂停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发放是迫不得已。但违约失信的是往届大学毕业生,为何要让下届的贫困学生品尝“苦果”?银行维护自身利益原本没有错,但其没有办法惩罚往届失信的大学毕业生,就将过错责任转嫁给在校大学生,这对于在校贫困生而言是不公平的。
我们不否认确有一些大学生,具备了还贷能力而故意拖欠不还,但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是事实,部分毕业贫困生连工作都没找到,他们如何还贷?
作为企业的银行需要盈利,我们理解,但是助学贷款的发放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商业行为,作为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它们有义务为国家对贫困学生的救助出把力,而不是局限于条文,停发助学贷款。为什么银行不检讨一下当初制定的条文是否过于苛刻?商业银行能否在还贷期限上作适当调整,并在还贷方式上予以改进呢?既然是“国家助学贷款”,政府应负什么责任?大量在校贫困生急需救助,银行助学贷款不能说停就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