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向该省各高校发文,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该文件还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并要求近期各高校要对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和排查,责令学生限期搬回校内住宿。
“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来自学生、家长、教授、学者等各方面的声音如潮水般拍打向堤岸。
有宿舍生活的大学才是完整的大学
冉冉(女,大四)
我现在不赞成大学生在校外租房,但若是两年前,我会坚决反对不允许大学生在校外租房住的。
刚上大学,突然感到一种摆脱种种束缚后的自由,心里无比的快乐。课可以逃,夜可以熬,懒觉可以睡,饮食可以随意……但惟一不好的是集体居住,因为自己的爱好、想法以及行为可能与同寝室的人不大一致,做有些事情还得考虑一下是否影响室友,有时候还难免与她们发生口角。那时就非常希望能在外自己租房,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后因种种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心愿始终未能实现,现在反倒庆幸起来了。
现在大学生张扬个性太过,太“随性”,行事也太过于依赖自己的感觉,不愿控制自己、“委屈”自己。通过这几年的大学生活,我倒觉得,有宿舍生活的大学才可以说是完整的。与室友嘻嘻哈哈,半夜卧谈,搞点集体创作,听到、看到同伴们的困惑后一块儿出主意解决等等,都是一个大学生应该拥有的。和同学一起住宿舍,一定程度上可以磨炼我们的“娇气”,培养我们融入集体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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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觉得每一个大学生都应该有感受集体生活乐趣的经历,还是得有限度地“我行我素”,毕竟大学宿舍生活只有区区四年,而在外租房、买房住的时间几乎是一辈子的。
培养人才是根本目标
孙小桐父亲(大二学生家长)
从各种渠道听到不少大学生在校外租房的消息,小桐也有这样的想法,我问他真实目的,他自己也说不上,只是觉得有同学在校外租房,所以自己也想租。我告诉他,我不反对你到校外租房,但目的一定要明确,别人怎么做你就跟着怎么做不行,应该有主见。
暑假里他跟我谈了几次,理由很充分:一是心情,在外租房会使他有个好心情,因为成天总在学校里,学习也好,干别的也好,头脑都麻木了,根本搞不明白自己是在休息还是在学习,长时间这样,学习效率不高,休息也休息不好;二是环境,宿舍环境一般,晚上想学得晚些也不行,到时得关灯,在外租房则可以自行掌握;三是关系,同宿舍的几名学生一起生活,少不了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一时难于化解,但又都成天生活在一起,挺别扭,在校外租房就没有这种矛盾。
我原本打算让他这学期到校外租房的,现在教育部下发了通知,看看再说吧!但我觉得,学校无论如何管理,都应本着培养人才的根本目标,只要对于人才培养有利,我倒觉得住哪儿都一样!
租房是大学生的人身自由
蔡皮(男,大三)
不许大学生在外租房,这简直是一个很难理解的规定。
首先,看看国内能提供充足点儿、人性点儿住宿条件的大学有几所?你想想,八个人住一个宿舍,像猪一样关在一间屋子里,怎么能够忍受四年?
其次,宿舍的管理制度很难照顾到特殊的大学生,比如,可恶的熄灯制度对我们几乎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有时候还不到关灯的点儿,有的同学就要求熄灯睡觉了,真是关也不是不关也不是,大家都是同学,难免有几个夜猫子,这样待在宿舍里让人觉得难受,不如放出去自由好,减少点儿同学摩擦,白天回来见了还更亲切。
其实我是一个非常热爱住宿舍、热爱群居生活的人,但还是因为自己的习性会感到诸多不爽。比如说,我有个坏习惯,一到12点脑子就有问题,非得起床干点儿什么,这就会影响到别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校外租房。
当然,如果学校能给我们提供两个人一间的,可自由出入及没有定点关灯制度的宿舍就好了,否则便是对一部分人自由的干涉。你说,我如果违犯了学校的正常的合理的规则秩序,被开除或者被处分是应该的,比如考试作弊,但我租房出去住,既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又不给学校带来什么损失,这种自由是我应该有的吧?可谁来真正理会这点小小的要求呢?
让我们在自己的选择中成长
夕子(女,大二)
我虽然没有在外租过房,但我很反对不允许在校外租房住这个规定。别的不说,就拿很多人担心的安全问题来说,我不否认,因为这点,父母、老师可能十分担心我们在外面租房住,而且很多事情也不是很放心,有些家长可能还很反对大学生谈恋爱呢。但我觉得没必要,毕竟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们有权利也有能力去主动经历、处理一些事情,学校安全,可我们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学校吧?
我觉得我们大学生既然有愿望按自己的想法行事,那我们就肯定也有准备去迎接好的或者不好的结果,不管怎么说都应该让我们在自己的选择中成长。
其实,现在我们的学习压力还是挺大的,学校的作息时间又比较统一,有时候要想看书什么的也很不方便,不能自由支配时间是很恼人的。像我现在就要早早准备考研了,上自习一不小心回来晚了,宿舍的楼门就该关了,这让我感觉没有自己的时间,做什么都不尽兴。
而且,现在大学生越来越多,一个小小的宿舍要住那么多人,偶尔闹点小矛盾屋子就显得更拥挤了,搞得人没有心情回宿舍,对那个屋子也少有感情,同宿舍的人搬出去住,至少还可以给室友留出一点空间。
宿舍生活代表着规律
阿威(男,大三)
我自己觉得大学生不应该在校外租房,至少我是不会到外面住的。一方面得花钱,另一方面也用不着,我觉得在学校住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就是大家经常在一起有互相启发培养思维的效果,这是潜移默化的。
所谓科班出身,不在于上科班的课程,主要在于科班的生活圈子、生活氛围,对文科来说尤其如此。学校也的确有一些让人为难的制度,比如熄灯啊,关楼门什么的,但也不至于严重到非要到外面租房住啊,习惯了就会觉得有规律的生活有利于健康。虽然宿舍里也有些“特立独行”的人,但一个人也不能太自我了,老话不是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吗?学会融入集体也是应该的嘛。
不过现在这个规定大概也太严重了些吧?再说也不好界定,譬如住亲戚朋友家、临时住旅馆算不算违反规定啊?最初的动机可能是好心,就是怕学生出事嘛,但是太死板了,不如由学校根据这种良好的动机作些灵活的安排,譬如给学生提供不同条件的住房。
现在北京一些学校自己没那么多的房子,统一给学生在外租房,其实跟学生自己在外租房在不安全系数上也差不多,学校这样做又符合不符合新通知呢?
校方该做的是完善宿舍管理制度
可圈可点
采访/本刊记者 王歆效
校方该做的是完善宿舍管理制度
李磊父亲(大二学生家长)
李磊跟我提过几次在校外租房的想法,我没同意。现在都是一个孩子,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虽然他们已经过了18岁,但在家长眼里还是个孩子,还未真正成为一个社会的人(他们自己不一定这么认为)。从社会经验、生活阅历上讲,他们还有许多欠缺。所以作为家长,当然希望他们能够在学校的宿舍住,因为学校毕竟环境单一,学习氛围好,还有专人管理,这比较容易让家长放心。
到校外去租房,一个是给父母增加了经济负担,二是无专人管理,容易放松他们自己的学习,三是接触的人较为复杂,很可能一不留神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是每个学生家长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希望学校能够加强管理,改善一下现在定点熄灯、定点关楼门的规定,尽可能多给他们一些自由的空间、时间。我想,或许这样他们就不会闹着到校外租房住了。
李磊为此跟我闹过好几回,我一看说不通他,就有些急,“你知道不知道,我是你父亲!我能不为你好吗?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让他们自由去飞
翟蕊母亲(大三学生家长)
年轻的时候我们忙,很少管孩子,都是她奶奶一手带大的。当时她奶奶一带好几个,管也管不过来,所以自小孩子的自理能力就比较强,慢慢养成了一种自我管理的能力,从学习到生活,我们很少操心。
上大学以后,我们管得就更少了,因为离得远了,想管也管不到。从去年开始她与一名女同学在校外租房,1000元一个月,虽然不便宜,但她们都利用休息时间做家教。如果在宿舍,做家教是不可能的。另外,租房前她们得到处跑着去教,现在可以在自己租的房子里教,这样,用同样的时间还可以多教两个。
我一向不反对孩子参与社会活动,她们迟早是要进入社会的,早接触一些便会尽快融入社会。当然担心是难免的,尤其是女孩子。但光担心没用,你总不能成天守着她吧!与其卡着她们,不如让她们自由去飞,我觉得,这对她们的成长有利。
专家观点
大学生住在哪儿该由谁决定?
文/雷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
教育部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对大学生在校外租房作出了限制。我认为,这件事超出了政府应当管理的事务范围,但从我们的国情考虑,又有它合理的一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而对学生住宿的管理应当是学校自主管理范围内的事务,学校完全可以自行决定。实际上,每一所学校都应该有自己的办学理念,每一所学校的条件也不相同。所以,大学应当按照自己的理念,并考虑自身的条件,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教育方法和管理措施,只要这些方法和措施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国家的教育方针。我们知道,国外的大学通常不去管学生的住宿,只是提供一些公寓,由学生自己选择,但也有大学要求低年级学生在学校的公寓中住宿。我们常说,大学办学要多样化,体现在大学的管理上,也需要多样化。
其次,在校大学生大多数都年满18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们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学校对他们并无监护的义务。国外一些大学要求学生在校园内住宿,主要是让学生通过在一起生活相互学习、相互影响,营造一种校园的氛围,促使学生更好地发展。也就是说,这样规定是从教育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些大学的学生公寓是通过提供优质服务,经常安排丰富多彩的学术和娱乐活动,吸引学生来住宿,我本人也赞同。一个人在青年时代应当有过集体生活的经历,通过与脾气、秉性、家庭背景各异的同龄人朝夕相处,可以从别人那里学到很多东西,也有利于形成合作精神和团队精神。教育部出台的加强大学生住宿管理的文件中虽然有教育方面的要求,但更多的还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可是对于已经是成人的大学生采取这种大包大揽的做法,从教育的角度看绝对是下策。
教育部针对大学生应该在哪里住宿这样的事情下文,也反映出在我们的大学管理制度上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大学对师生员工承担着无限的责任,所以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不少中国校长都感叹,校长当得太累。相对20年前,现在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的确比较弱。学生在校期间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有家长把责任全部推到学校身上。学校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仅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而且在经济、声誉上也会受到损失。相比之下,学校更愿意严格管理,防止出事。第二,大学还没有真正做到自主办学,在学校为本该由学生自己负责的事情操心的同时,政府也习惯于为本该由学校管理的事情操心,而且学校在处理问题时常常也愿意得到政府的尚方宝剑。其实,学校完全可以把对学生的要求,包括住宿方面的规定,事先向社会公布。学生报考某一所学校,就表明他接受了学校的规定,日后如有违反,自然应该受到处罚,并不需要再拿政府文件作依据。大家一定记得电影《出水芙蓉》的情节,男主角就是接受了女子学校的规定以后,才进入这所学校的。
从大学生住宿的问题可以看出,我们大学的办学理念亟需更新,管理制度也需要改革。但这不仅仅是大学的事,也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而是与整个社会环境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我说教育部的文件在目前也有合理的一面。好在这个文件没有一刀切,规定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登记备案,这也是管理上的一点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