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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家奖学金等不由是国家直接拨款给学生,而是由地方政府拨款?

教育部 发表于: 2008-06-19 00:00 点击:

[经济困难生]:为什么国家奖学金等不由是国家直接拨款给学生,而是由地方政府拨款?

2008-05-09

  问题:我是一名普通的在校大学生。我想提个建议,既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对学习优秀的学生的奖励与鼓励,为什么不是国家直接拨款给学生,而是由地方政府拨款。这样好像不太好,因为好多地方政府不太愿意出这些钱啊,他们总是一拖再拖,不是及时地响应国家的政策,把奖金发到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国家是不是应该先让地方政府以国税的形式把这些钱上缴国库,然后国家直接把钱下发到学生的个人帐户中?这样也许可以更好的体现国家的奖学金制度,体现国家对教育的真正的重视,让学生真正的感受到国家对公民特别是对学生的关心,是真正的关注“民生”的一项举措!最后多谢教育部领导对学生长期以来的关心!

  答复:为切实保证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教育部、财政部分别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则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另外,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均需要依托各省有关部门和高校根据有关文件来具体操作和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再通过高校将奖、助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各省有关部门和高校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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