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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5-11-25 00:00 点击: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质量,孵化本科生创新创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安排,学校开展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家、省、校三个层次,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经学生自主申请,各学院遴选推荐,学校综合审定,从290项校级大创项目中立项国家级大创项目40项,按1万元/项的资助标准,资助经费共计40万元;省级大创项目96项,按5000/项的资助标准,资助经费共计48万元;其余154项校级大创项目,按2000/项资助标准,资助经费共计30.8万元。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时间

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的研究时间均从201591日开始计算。其中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校级大创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教务处将于20165月组织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并于20169月组织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项目将予以公布或撤销。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验收结果报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二、建设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之一,是高校冲刺各项科技竞赛、挑战杯竞赛等项目的重要孵化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进、指导,各学院及实验室要为学生科研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2.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5125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314156006@qq.com,标题注明“2015年大创项目任务书+学院名称”)。项目组要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3.项目组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名称,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成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同意,教务处核准方可更改。

4.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大创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

5.学校将组织对项目开展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查阅相关工作记录,查阅学生实验原始数据、实验报告和文献综述。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提交结题报告(一般包括项目研究情况、使用方法与手段、查阅引用资料情况、成果完成形式和价值、得失经验等)、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学校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鉴定。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者,凭正式发票进行报销。

6.为鼓励本科生发表科研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且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教务处按照相关规定报销论文版面费 (不计入项目资助经费)。具体要求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南方医科大学 

                            20151125

 

(联系人:高寒   电话:64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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