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0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要求
(一)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
(二)应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近年有关专业的就业率、第一志愿录取率、“布点数”和办学规模、人才需求、产业发展等情况,鼓励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重点领域,增设理工类专业,鼓励有条件学院填补广东省专业空白点(附件5),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增设专业目录(附件2、附件5)外的社会急需专业。
(四)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管理,鼓励学院在申报新专业同时,积极加强已开设专业的管理,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撤销,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新增、停招、转型、撤销专业计划(附件4)。
二、新开专业申报流程
(一)学院论证。学院要在对拟新增设专业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新增设专业(方向)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二)提交材料。各单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专业申报材料及论证报告,学校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拟新增设专业(方向)进行审议。
(三)学校审批。凡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设置的专业(医学类专业还需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论证),学校审批同意后,申报单位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后,学校教务处将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呈送教育厅,同时上传至教育部本科专业申报网站。
三、专业设置与调整材料报送
(一)停招或撤销专业。请于5月6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69450549@qq.com。报送材料包括:①停招或撤销本科专业申请,word文档编辑;②校内外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论证意见;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
(二)新增专业或方向。请各单位在5月6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69450549@qq.com。报送材料包括: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②新增专业或方向建设规划(word文档单独编辑);③校内外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word文档编辑);④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⑤其它补充说明材料(如申请增设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填写该专业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等)。
(三)如学院本年度无停招或撤销专业、亦无新增专业或方向计划,请填报“拟新增、转型、停招、撤销专业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
目前,国家及广东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尚未下发,文件下发后若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如无其他特殊要求或安排,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拟新增、转型、停招、撤销专业汇总表
5.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供参考)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