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2014级临床医学(八年制)同学:
根据我校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教学计划安排,2014级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拟于7月初进入二级学科培养及科研训练阶段。请各培养单位参照八年制专业培养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二级学科导师遴选和学生选择导师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导师遴选条件
(一)论文导师
论文导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临床科研能力训练、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不得干预学生临床轮转。论文导师只能招收“临床强化型”学生。申请担任临床医学八年制二级学科论文导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学校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具有省级以上(含)在研课题(纵向课题)。
3.可支配在研经费总额达10万以上,愿意对学生进行临床轮转培养指导,及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支持。
(二) 科研导师
科研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科研能力培养、课题研究、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申请担任临床医学八年制二级学科科研导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学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具有国家级在研课题(纵向课题)。
3.可支配在研经费总额达30万以上,愿意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支持。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两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近3年获省级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近3年以一作或通讯作者在IF≥5.0的SCI期刊上发表论著或在学科小类分区Ⅰ区的SCI期刊上发表论著。
注:以上涉及的人才项目须为培养期/聘任期内;以上涉及的科研项目须为在研项目;本通知中涉及的近3年均指2017年6月1日以来。
二、导师配备
综合导师近3年参与教学工作情况、在研课题、SCI论文发表及其所在学科建设情况等条件,进行八年制二级学科导师遴选和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1.经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每位导师本年度招生指标为1名。
2.以下情况一经核实,取消导师下一批次八年制招生资格。
(1)导师弄虚作假干扰学生轮转,或擅自改变学生轮转计划。
(2)培养的八年制学生中最近连续2年有盲审未通过的情况。
(3)近2年连续出现培养的八年制学生存在延期毕业或缓授学位的情况(出国联合培养除外)。
3.荣获“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的选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二级学科培养类型,在二级学科导师双向选择时,经导师同意,不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
三、申请程序
1.导师提交二级学科导师招生指标申请表(附件2),由各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导师名单及招生指标。
2.各学科组织考核,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师生关系,提交《二级学科导师双向选择确认表》(附件3)至各培养单位。
3.各培养单位于6月26日前将临床医学八年制二级学科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4)报学校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873557561@qq.com,主题请标明“单位+临床医学(八年制)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附件:1.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
2. 2014级临床医学八年制二级学科导师招生指标申请表
3.临床医学八年制二级学科导师双向选择确认表
4.临床医学八年制二级学科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