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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关于做好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1-01-08 11:3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项目管理,即日起组织开展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一)2014年以来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须参加本年度结题验收。

(二)存在以下情况项目可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免予验收:

1.依托专业建设类、教学改革类项目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及行业、学会(协会)等组织评审的教学成果奖;

2.课程建设类项目已获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课程及示范性项目;

3.同一项目已获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统一组织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结题验收方式

学校将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题验收评议,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对参加验收项目做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四类验收结论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参照项目申请书或项目建设任务书,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审核。

2.验收结题材料应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注意建设成果与建设目标相对应,《验收登记表》中应明确成果和项目之间存在对应逻辑关系,条理清楚,使评审专家一目了然。数据要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佐证材料应是项目本身的成果证明,宜精不宜多,须附佐证材料目录。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申报推荐各级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将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在遴选推荐省级建设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2.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35日前登录学校项目管理网站http://jpc.smu.edu.cn/xmgl/index.php,上传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佐证材料(含附件材料目录、项目申请书或项目建设任务书、其他佐证材料整合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申请免予验收的项目应同时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佐证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定。

3.请各单位于2021310日前登录学校项目管理网站http://jpc.smu.edu.cn/xmgl/index.php,完成验收项目学院审核,同时将《南方医科大学校级质量工程拟验收项目学院审核意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邮箱1179978215@qq.com,纸质版(仅汇总表,项目验收材料无需提交)报送教务处师璐老师。

4.校级各类项目通过情况将纳入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评价、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后参加下一轮结题验收。验收不通过项目限制负责人申报教学类相关项目。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项目一览表

2.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南方医科大学校级质量工程拟验收项目学院审核意见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18


(联系人:师璐、陈昕昀,联系电话:64803064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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