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关各部,分校,基础部,各系、附属医院、学员旅: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2001]参字第4号《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完善注册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到我校就读的学员(含新入学、转学)都必须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建立学籍管理档案。
二、训练部为我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员入学注册、毕业资格认定。
三、学员入学注册必须持录取通知书、缴纳学费凭证,并经核准入学批准书和省招办录取名册后方可注册。
四、转学入我校的学员必须持原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经校首长批准同意转入的批件、军队院校学籍管理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注册。
五、学员旅在学员办理完注册手续后,凭注册审核表安排学员住宿、编班等。
六、为规范注册手续,相关部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未经学校批准入学、转学者,学籍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注册手续;
未经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学员旅不得安排学员入读。未经注册的学员在我校没有学籍资格;
无故未缴纳学费(军队生长干部学员除外)者,学籍管理部门不予注册。
七、学员需经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习成绩是否达到继续学习的条件,学员旅审核学员行政管理及政治思想表现,财务部门审核是否按规定缴纳学费后,方可进行学期注册。
附:第一军医大学注册审核表
第一军医大学
二OO三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学员 注册 学籍管理
抄送: (共印30份)
承办单位:训练部 联系人:代方国 电话:4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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