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学秩序,加强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本学期进一步规范听课及评价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听课安排
1.各单位落实好开学第一课听课,同时将听课情况报教务处,课表见附件1。
2.每月上报听课计划。
根据《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要求,各学院(教辅单位)、各系(教研室)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学管理人员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教学组长在本教学组授课期间听课不少于3次;系(教研室)每学期都应组织教师互相听课。
请各单位于每月30日前提交次月听课计划,填写《各单位月听课安排表》(附件2)。3月听课安排请于3月6日前提交。
二、随堂评价
1.请各单位汇总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的院级督导听课情况,填写《二级单位教学督导组听课评价汇总表(模板)》(附件3),并于3月8日中午下班前提交。
2.本学期试运行教务系统随堂评价,学校督导、学院督导、教学管理人员及同行均可进行评价,评价系统于3月4日开始启用,具体使用指南见附件4。
相关表格请各单位按时填写好后发至873557561@qq.com。
附件1:2018学年春季学期校本部第一天课课表信息.xls
附件2:各单位月听课安排表.xls
附件3:二级单位教学督导组听课评价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4:教务管理系统微信绑定及评价指南(发学院).docx
教务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