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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学计划梳理和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课表编排的通知

发表于: 2019-03-20 17:1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教学计划梳理及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核对、课表编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核对与生成

(一)核对教学计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照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专人对各专业所有在校班级(含毕业班)教学计划进行梳理与核对,重点核对同一专业不同年级的教学计划有无差异,如①课程名称、性质、学分、学时、开课单位等信息是否有误,②课程的错漏、重复是否存在,③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是否合理,④课程开课学期是否符合要求等。

教学计划如需微调,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只能对尚未开展的教学计划实施微调,不得调整教学计划中已经完成的部分;②如需调整,包括新设专业、新开课程、课程调整、培养方案调整等,须在与开课单位沟通、充分尊重课程开设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国标和学校最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微调。

各培养单位如需调整教学计划或课程信息,须经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于42前经OA按程序报批后进行调整。各培养单位于48前完成梳理任务。经确认无误后,各单位正式来函(纸质稿或电子稿扫描件,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说明教学计划核对情况。

(二)生成2019级教学计划。教务处综合计划科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教学计划核查情况表,在教务系统中对教学计划进行梳理,并生成各专业培养方案2019版。各培养单位于410日至14在教务系统中,从专业培养方案2019版生成2019级教学计划,操作步骤:教务系统-教学管理-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制定-年级2019-增加-管理单位-专业名称-计划编号(系统自动生成)-选用版本(2019版)-增加。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严格执行开课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

二、2019学年教学计划生成与核对

 (一)生成教学任务。教务处根据各单位确认的2019级教学计划,于415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开课通知单)

 (二)核对教学任务。416日至24,各学院要组织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秘书、系教研室教学秘书以及相关专业学生代表对教学任务进行核对,主要核对校区设置是否正确、课程及实践环节是否重复、遗漏,课程性质、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是否与培养方案相符。同时,也要做好与其他开课单位的沟通工作,协调落实好教学师资、教学场所等。

各课程开设系(教研室)要结合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师资、机房、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如发现存在问题请在修改意见中提出,并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转科(电话:648067648605)联系。

教学进程中实习、课程设计等环节的周次安排参照以往的执行情况确定,各系(教研室)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电话:648032)协商调整。

(三)确认教学任务。教学任务核对后,须由教研室(系)主任、学院经办人、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425前提交任务确认书纸质版(附件1)到教务处教学运转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5351381@qq.com(联系电话648067)。

三、2019学年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安排

(一)426日至59日:各单位根据教学任务,统筹安排师资和教学资源,收集排课要求(53日前)。教务处统一编制合班和进度(53日至9日)。

(二)510日至19日:全校各单位教学秘书集中编排进度。

(三)520日至66日,各单位核对进度,编写授课周历。66日前,各单位完成网上录入授课周历,明确课程教学秘书(负责教学组织和成绩录入)、理论或实验授课教师、课程考核方式(是否机考)等重要信息,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授课周历。

(四)67日至72日,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课表编排。

(五)73日至712日,各单位进行课表校对。

(六)放假前正式发布正式课表发布课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人才培养方案梳理、教学任务核对、课表编排是教学管理组织的重要过程,是课表编排、教师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管理环节的重要依据,对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意义重大。2019年秋季学期(含)起,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全部以课表安排为准,教学周期完成后,课表不得做任何调整。各部门、院(系)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充分加强学院办学主体意识,分管学院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制定专门流程强化监督。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人才培养方案核对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教学任务核对和安排由实施课程教学的教研室(系)负责。各部门要将该项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制定工作日程,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有关教学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统筹安排教学师资,积极鼓励教师通讲课程,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基本制度,学校将依据课表对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及课程评价结果作为教学奖励津贴核发的依据。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学校将加强教学管理和监督,对逾期不能完成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学院教学绩效。

 附件1:2019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确认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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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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