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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评价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关于调整增补学校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6-08 11:03 点击:

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

本届学校教学督导团任期即将届满,为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坚持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教学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课堂教学的根本要求,落实课堂教学教师主体责任,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督导人员组成应基本覆盖学校各学科门类,学校将调整及增补教学督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学督导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领导,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和政策水平,掌握教育规律,熟悉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措施。

(二)愿意为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三)深入实际,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实事求是。

(四)身体健康,时间充裕,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

(五)教学水平高、热爱教学工作、具有从事教学工作一线经验的高级职称教师,或是具有熟悉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管理人员。

(六)在职期间曾获得校级教学优秀一等奖、校级优秀教师、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二完成人或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前二承担人及以上教学奖励(项目)的优先聘用。

二、学校教学督导团的推荐

申报人填写《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督导团推荐表》,单位推荐,经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拟聘名单,学校审定后聘任。学校督导团督导每届聘期三年,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对未能履行职责者,学校可以提前解聘。

原则上200名教师以上的教学单位推荐2名学校教学督导,200名教师以下(含200人)的教学单位推荐1名学校教学督导,推荐的学校督导必须是高级职称人员,可以是退休或者在职人员。

三、单位教学督导组的增补

各教学单位、直属附属医院应成立教学督导组,原则上组长由学校教学督导团督导担任,成员由分管教学院领导、在职高级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的本科招生专业(含方向)数,同时不超过本单位下设教学单位数,承担教学任务较少的直属附属医院的教学督导组的人数不能少于3人。

各教学单位、直属附属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教学督导组文件,更新督导组成员,教学督导组的名单报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备案,未备案不计算教学督导工作量

四、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直属附属医院于6月15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督导团推荐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转科,7月5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单位教学督导组文件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转科,行政楼221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873557561@qq.com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督导团推荐表.xls


教务处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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