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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关于做好2021届临床相关专业毕业生毕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1-03-19 11:56 点击:

有关学院:

    为严格质量标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对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制定统一毕业考试方案具体如下:

、考试对象形式

本届临床医学毕业考试对象包括临床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卓越班)、临床医学一、临床医学二、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专业除按临床专业的标准进行毕业考试外,还需另行参加本专业的毕业考试。

毕业考试分为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和毕业实践综合考试,满分各为100分,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教务系统。毕业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毕业实践考核由各学院技能中心负责本学院毕业生考核工作。

二、毕业理论考试

毕业理论综合考试按照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进行组卷。考试分2场,每场200道试题、1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一)考试安排

临床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卓越班)、临床医学一、临床医学二每位同学有三次考试机会,每位同学至少考2次,按平均成绩判断是否合格(60分及格),平均成绩不及格的同学不予毕业。临床八年制学生毕业理论考试不合格做延迟毕业处理,随下一届毕业生参加毕业考试,期间不予补考。医学影像学同学因实习返校时间在五月后,从5月12日开始参加第二次考试计算成绩,只有2次考试机会。

1.第一次考试分2场

第一场

时间:4月2日晚上18:00-21:50

考试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119人、临床医学(卓越班)38人、临床医学二348人

地点:本部机房205、206、304、305、306、308;

第二场

时间:4月8日晚上18:00-21:50

考试专业:临床医学一338人

地点:本部机房204、304、306、307、308

2. 第二次考试分2场

第一场

时间:5月12日晚上18:00-21:50

考试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119人、临床医学(卓越班)38人、临床医学二348人、医学影像学140人

地点:本部机房204、205、206、304、305、306、307、308;

第二场

时间:5月13日晚上18:00-21:50

考试专业:临床医学一338人

地点:本部机房205、206、305、306

3.第三次考试

5月24日晚上18:00-21:50

考试人员:前两次考试不合格学生

地点:本部机房206、305、306

(二)基础模块考试

2021届临床八年制、临床医学(卓越班)及医学影像学专业还要参加基础模块考试,基础模块正式考试成绩计入毕业理论考试15%。(模拟考试不计分)

1.模拟考试:4月19日晚上18:00-21:50,线上机考

2.正式考试:5月14日晚上18:00-21:50,机房205、206、305

三、综合考试一、综合考试二补考

2021届临床专业综合考试一、综合考试二未通过的,给予安排本学期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同学不予毕业。

1.综合考试一:4月13日下午14:40-18:10(带电脑到教务处218考试)

2.综合考试二:4月13日晚上18:00-21:50(机房306)

四、毕业实践综合考试

本届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中需参加毕业实践综合考试的包括临床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卓越班)、临床医学一、临床医学二、医学影像学。毕业考核命题组专家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抽调若干名专家组成,要求于4月2日前完成命题工作,4月17-18日进行第一次考核(具体考试安排学院另行通知,如17日能安排考完则不安排18日),4月20日之前报送成绩,5月中旬之前完成本学院毕业生的相关考核工作。

考核专家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丰富临床技能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如需从各附属医院抽调考官,请根据需求报给教务处协调。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践考核按照国家临床医师资格执业考试大纲要求,采用多站式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上旬, 1个考站不通过即为技能考试不合格。不合格者须在5月中旬之前参加补考,两次考试均不合格者不予正常毕业,可随下一届参加毕业实践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考试工作,严格考试内容、考试流程、考试标准,严禁蒙混过关,严格把好学生出口关。考核工作与其它工作相冲突时,优先安排考核工作,从时间、人员、场地等各方面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考试工作,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所有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2.参加考核的所有教师务必严格按照考核任务和要求内容实施考核,服从考核组的工作安排。

3.要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在考试组织和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考核纪律,杜绝试题泄密和舞弊情况发生。理论考核每个教室至少安排2名监考教师,按要求安排巡考,保证良好的考场秩序。

4.毕业期间考试较多,要提醒学生对自己的考试任务进行认真核对,防止缺考或考试时间冲突。如出现考试冲突的情况,相关学生或单位应至少提前1天反馈给考试承担单位或学校教务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出调整。

5.毕业考试工作学校统一核算认定工作量,各医院负责本单位教师绩效发放。

附件:     附件下载:2021届临床专业毕业实践综合考试安排.docx  

1.2021届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毕业实践综合考核安排

2.2021届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毕业实践综合考核项目

3.2021届本专科毕业考试监考工作量统计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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