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级八年制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培养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表于: 2026-04-12 18:07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为强化过程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年制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进入二级学科培养阶段的2019级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开展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22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临床能力、科研能力等,详见附件1。  

(一)思想表现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学术道德、组织纪律等方面。

(二)临床能力主要考核临床轮转情况及实践技能水平。

(三)科研能力主要考核运用科研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三、考核形式

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成立考核组,每组专家由35名临床医学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专家组对学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自评报告、实验记录、临床轮转手册等材料进行审阅,并听取学生关于思想表现、临床轮转及科研进展等方面的汇报,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议。导师应参加其所指导学生的中期考核,但不作为考核组成员。

四、考核流程

(一)学生自评:学生对思想表现、临床轮转、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自评总结,填写中期考核表(附件2);

(二)导师评价:导师对学生的思想表现、临床能力、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专家评议: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议。

五、中期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合格

中期考核合格的学生,可继续培养。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培养类型。课题选题和学位论文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研究结果应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学术成果应达到如下要求:

1.临床强化型。学生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原创性学术论文(含综述)或具有创新性的临床病例研究报告;或达到毕业当年科研提升型的要求。

2.科研提升型。2019级学生发表学术成果,学生以第1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SCI论著,或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2作者;或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3作者;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前4作者(以上SCI论著均不包括Meta分析、Letter、Editorial)。

3.期刊目录(含电子期刊)、影响因子等,参考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期刊评价专栏所公布的最新期刊评价工具,不含增刊。

4.学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规范全称。导师署名须为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且单位署名须含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规范全称。相应二级单位指学校具有内设机构编制的各直属二级单位,联合培养单位学生的相应校内二级单位为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的二级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二级单位中英文规范全称详见附件4

(二)考核不合格

参照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考核组应给出延期半年毕业,限期整改的指导意见,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考核,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研究生阶段学籍将做退学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中期考核是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对于中期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对学生疏于管理、指导不力的导师,学校将暂停其下年度招生计划。

(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须有充分明确的理由,并提交延期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及教务处逐级审批方可延期。经批准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须在2026年11月前,由所在培养单位另行组织完成中期考核。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按照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各培养单位应在考核前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于5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3)提交至教务处。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标准

                               2.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二级单位中英文规范全称

                 5.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6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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