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6]6号)文件和广东省要求,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 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继教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指引》,组织项目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项目管理专项培训,进一步统一标准、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参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监管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开展自查,对照2025年度项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对2026年拟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审查与内容审核,确保项目质量。
三、各单位应按照“谁申办、谁负责”的原则,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率和执行质量。学校将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不定期进行线上抽查和现场飞行检查,对举办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时整改,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压减项目申报数量、停止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
四、国家评估问题清单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应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和时限,并于3月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至教务处。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指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将于3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教务处
2026年2月22日
(联系人:蔡 谱 联系电话:020-6164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