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200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校教字[2006]112号
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与产业管理处,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南校区管委会:
《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已公布执行。为做好2004、200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南方医科大学2004、200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1、 南方医科大学2004、200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 南方医科大学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表--点击下载
3、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点击下载
4、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时间安排
南方医科大学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赵智涛,联系电话:48523)
主题词:本科生 转专业 [通知]
附件一:
南方医科大学2004、200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同时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审批程序,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特制定南方医科大学2004、200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申请转专业人员的确定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读2004年级或2005年级的本科全日制国家任务生。
(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正派,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必修、限选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2.8或以上。
(5)从未转过专业。
二、下列情况的转专业属特例,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上述两类学生转专业,在拟转入专业有足够条件接纳的前提下,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提出建议,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可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转专业的程序
一、 4月10日前,各学院填写教务处统一印发的“院系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同时,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规则、程序等,并连同计划表上报学校教务处。
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以下范围:
(1)同一专业年级学生数不足80人的,转入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5%以内,转出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
(3)同一专业年级学生数超过80人(含80人)的,转入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以内,转出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
二、 4月中旬,教务处对各学院接受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审理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向全校公布各专业的计划名额及审核程序。
三、 4月下旬, 各学院应安排时间,制定专门人员回答有关学生的咨询。各学院应在咨询期间,向学生公布各专业的计划名额及考核程序。
四、 5月上旬,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各学院的教学办公室领取“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表格规定填写,学生队审核后,按指定时间送回所在院系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 5月10日前,各学院对所有申请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批结果转送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所在院系。
六、 5月30前,各学院遵照公布的“转入规则”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并将接受学生名单与审核结果汇总,并在6月2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凡需要对学生进行面试的院系,应事先安排好面试的时间、地点。
七、 6月20日前,学校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后,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并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初选名单。
八、 学期期末考试后一周内,各学院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第一条要求对学生进行操行、学分绩点审核后,将不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报学校教务处。由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各学院教学秘书收到名单后,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受准备工作。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其原所学专业在该学期的期末课程考核。无故旷考或考试不合格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九、 新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由各学院系对新转入的学生的学籍、学生证、注册等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各学院的转系、转专业工作须按上述程序安排。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系、转专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