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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级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二级学科导师选配的通知

发表于: 2023-07-10 12:52 点击: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广东省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强化八年制临床医学学生临床、科研能力培养,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年制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培养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二级学科导师配备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培养要求

(一)遵照“八年一贯、整体优化、强化基础、注重临床、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原则,八年制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后进入临床二级学科学习,以提升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强化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

(二)二级学科培养过程中,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应达到以下要求:

1.临床能力:掌握临床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相关二级学科主要科室或相关科室临床轮转,累计时间不少于12个月(含门诊和病房),熟练掌握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相关技能操作,达到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要求,通过博士临床能力毕业水平考核。

2.科研能力:掌握基本科研方法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在二级学科培养全程结合临床实践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并运用科研手段来解决实际问题,顺利完成毕业论文撰写,通过论文盲审和毕业答辩,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且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论文。

二、导师遴选条件

(一)二级学科导师须满足第1、2项条件,且满足第3、4项条件之一:

1.须为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2.具有临床医师高级(含副高级)职称,主持在研立项经费不低于10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愿意指导学生临床轮转和科研训练,并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支持。

3.有在培的博士研究生或八年制学生,且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

4.如未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的导师,则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证;

②近3年年均课程教学不少于20学时;

③承担临床带教任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四生”满意率优秀;

④近3年参加过脱产教学,或省级以上(含)教学竞赛获奖,或指导研究生获评“广东省优秀研究生”的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导师是八年制学生二级学科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指导学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

(三)鼓励组建联合导师组,开展跨学科、跨学校和国际化联合培养。

三、导师选配程序

(一)二级学科导师配备遵循“绩点排位、分批实施”原则,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

(二)学生按前5学年课程绩点排名,分批次选择二级学科导师,流程如下:

1.第一轮由绩点排名前1/3的学生每人提交1名意向导师,学校教务处核准公布,各临床医学院组织意向导师考核学生后,提交双向选择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未配伍成功的学生进入下一批次导师配备。

2.第二轮组织排名中间1/3学生提交意向导师申请,各临床医学院组织意向导师考核学生后,提交双向选择确认书。

3.第三批组织尚未配备导师的所有学生提交意向导师申请,各临床医学院组织意向导师考核学生后,提交双向选择确认书。

4.全部3轮双向选择过程中,每名导师累计有2轮选择机会,且考核超过2名同学仍未能确定导师关系,视同放弃本届八年制招生指标。每名导师每届八年制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

5.临床医学院可在上述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意向导师申报情况和人才培养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学校代表队人员(含备选队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且在双向选择时不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

(四)在培养过程中,导师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参照学校研究生导师变更相关规定执行。

四、培养过程管理

(一)进入二级学科培养阶段 3 个月内,由导师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结合八年制学生实际制订培养计划,明确论文选题范围,并对理论学习、临床轮转、研究实践、考核方式、学位论文等具体要求及进度作出安排,报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二)二级学科导师确定后4个月内,学生应参照研究生课题开题相关要求,按照培养单位组织要求完成课题开题论证报告。

(三)八年制学生的研究课题应紧密结合临床需求,突出创新性与实用性,研究过程须遵照学校相关规定规范实验记录编写并妥善保存,严格执行论文盲审和答辩程序,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

(四)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教育引导八年制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学风。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导师下一批次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二级学科培养阶段招生:

1.截止每年2月1日存在八年制学生延毕(出国联合培养、学生休学除外),或超过(含)2八年制学生缓授;

2.所培养的八年制学生首次执业医师考试未通过,或学位论文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

(六)导师及其团队因课外科研或其他因素从而导致学生逃课、实习脱岗等情况发生,暂停该导师八年制招生资格一年,所涉及八年制学生列入最后批次导师选配。

(七)学生如未达到二级学科培养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延长临床轮转时间、延期毕业、实施分流等处理。

五、工作程序

1.导师遴选。导师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附件2),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于7月17日前将推荐导师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附件 3)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公布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

2.师生双向选择。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培养关系后签订双向选择确认表(附件4),提交至培养单位。培养单位于7月26日前将双向选择确认表盖章扫描版(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附件5)提交学校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3451340931@qq.com。

3.公布双向选择名单。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布师生双向选择名单。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年制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培养工作的通知

  2.2017级临床医学八年制二级学科导师招生指标申请表

  3.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二级学科导师推荐汇总表

  4.临床医学八年制二级学科导师双向选择确认表

  5.八年制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164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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