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公报2020年第30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机制、优化教育评价导向、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对《南方医科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39号)、《南方医科大学关于修订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校教字〔2017〕43号)进行了修订。
《南方医科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主要修订内容:1.取消毕业清考制度;2.调整课程免修替代学分条件(大于拟免修课程学分即可,原为“大于拟免修课程学分1学分以上”)(第五章);3.突出全面育人要求,强调学生参与教学评价、教风学风养成的重要性,在课程成绩中增设教学评价分(第五章,实际已经试行3年);4.明确了达到留级条件的不及格课程门数为5门(含)(第八章,原来是“5门以上”)。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修订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主要修订内容:1.进一步提升过程性评价的重要性,明确了课程过程性评价次数、题量等要求(第三章);2.提高了不同专业的专业课程试卷中英文试题数量的要求(第五章);3.明确课程成绩包含学生随堂评教激励分数,给出具体过程性评价在课程总评中的占比原则要求。明确鼓励专业核心课程(终结性评价在总评占比超过50%的)以终结性评价结果为课程总评是否合格的判断依据(第九章);4.明确没有评分依据和材料支撑的评价成绩不纳入课程总评成绩(第九章)。
现将新印发文件上传,各学院务必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此外,学校于2021年对本科生转专业、本科生推免进行了修订,一并上传,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
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