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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3-11-16 18:05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南方医科大学加快一流课程建设行动计划》(校教字〔2020〕29号),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现学校提前启动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拟遴选一批基础较好、特色鲜明、质量较高、应用成果突出的优质课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一)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中国慕课品牌。构建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类别更加全面的国家级精品慕课体系。

(二)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推荐要求

除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外,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线上、社会实践等四类课程原则上须从已认定公布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通过验收的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中推荐。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教学理念先进、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申请书应根据相关要求和评审指标,针对性较强的提供有“说服力、冲击力”的实例、数据;凝练小标题,文字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观点总结特色鲜明、符合改革主流,段落、层次清晰分明;不做过多的背景、意义、务虚的表述。)

三、推荐数量

(一)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各类一流课程的申报,学校推荐指标数待教育部及教育厅文件下达后确定。

(二)从2019年起,教育部对国家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报一门课程。

(三)各学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整体规划布局,推荐申报时尽量覆盖各类课程,积极申报混合式一流课程。

四、推荐材料要求

1.申报书(附件2)

2.附件材料:按照各类课程申报书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并设置封面页、目录页。课程负责人10分钟“说课”视频,混合、线下、实践类课程提交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在教学项目管理系统上填写视频网址链接,备注为“说课”视频链接:XXX,课程课堂实录视频链接:XXX;涉及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学院推荐一流课程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均可能在网上公开,请严格审查,确保不违反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

五、推荐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报送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课程。

(二)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申报课程进行排序,待教育部及教育厅文件下达后,按照文件要求遴选出相应数量课程推荐上报。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材料报送。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按以下指引报送:

1.各学院于202312月1日前报送《学院推荐一流课程汇总表》;

2.各课程负责人于202312月15日前登录学校项目管理平台(http://jpc.smu.edu.cn/xmgl/index.php),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均为PDF版,文件命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院**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相关视频请填写提供展示网址。

请各学院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所提交汇总表内列出项目与系统填报项目不一致,或申报类别与平台填报类别不一致的,不予纳入遴选范围。

待教育部及教育厅文件下达,学校将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调整后续的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及时关注学校通知和申报细节。


附件:1.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相关政策文件

2.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模板

3.学院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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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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