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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于: 2024-12-17 18:4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在已经进入期末集中考试阶段。为顺利完成本学期的各项考试工作,保证公平与公正,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力抓好考风考纪

考场纪律是考试公平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加强考场管理,强化学生诚信教育。

1.加强对监考老师的培训和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监考老师的培训和管理,熟悉学校关于课程考核的文件:《课程考核与总结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版)》(校教字[2023]17号)、《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字[2015]5号);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

2.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开展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务必大力宣传考试违纪和作弊的严重后果,建议各学院发起诚信考试签名行动,每场考试之前监考老师组织教班主任宣读《诚信考试宣言》(见附件5),增强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3.加强考场管理

1每个考场安排不得少于2名监考人员,开考前到场核查学生证件及相关证件。不得私自拆分考场,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2考试开始前5分钟宣讲《考场规则》,监督每一个考生将手机关机并放置到指定位置;必须考前组织考生按学号顺序或随机就坐(可教班主任或学习委员协助);考生考试中间不得离开考场。

3)监考人员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在考场玩手机;不准长时间坐着不动机房考试的,应随时关注学生情况,避免新方式作弊,必要情况下可调整学生座位;加强巡视、规范违纪作弊处理。监考人员如不严格执行考场规定,将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通报和处理。

4.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和巡查

根据巡考安排和考场信息(附件12),学校组织校领导、教务处、学校督导专家(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安排)巡视全校考场,各学院应组织分管教学及学生的院领导、学院督导专家对本学期最后2周考试的考场进行纪律巡查。建议各学院辅导员对负责班级的每次闭卷考试进行巡考,坚决杜绝作弊行为。

巡考人员应在监考教师处的《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学院巡考情况(附件4)请于2025110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学籍考务科。对监考不认真的教师应当场指出问题,并呈报学校教务处。学校将安排学生志愿者对考场纪律进行监督和评价。

教室管理部门应于考前15分钟打开考场,并对有故障的座位或计算机提前标示;对计算机考试中出现的计算机故障给予技术支持。

二、成绩报送与补考安排等

1.教务处于2025115日(含)前提供答题卡判阅服务,请老师提前在答题卡上填涂好主观题得分。具体请联系王雷老师(电话:61648683)。

2.请各单位在202512415:00之前提交课程考试成绩。不按时提交成绩的课程,将纳入学院绩效审核考评。

3.各单位提交课程考试成绩后,学生及家长可通过微信查询个人成绩及学习情况。请各学院提醒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提前准备好开学补考。

4.请学院在寒假期间提前核对学生课程考试情况,对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学院需与学生和家长做好沟通。

5.课程补考。补考安排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第2-3周,具体安排将于20253月初在教务处主页公布,相关教研室提前组织好试卷。

三、考核材料归档

各单位根据学校规范和审核评估有关整改要求,认真及时完成本学期考试管理工作,做好考核材料的整理归档。务必在教务系统中认真填写《课程成绩分析单》,尤其是平均成绩低于70分或高于90分的课程(成绩提交前务必联系教务处王雷老师,电话:61648683)。成绩单及分析单电子版(文件命名:课程名-班级名)教研室留存,并上交学院一份。学院将汇总的课程成绩单及分析单,连同学期课程清单(电子版)一起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学院-学期-成绩单材料)于 2025124日前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邮箱:16732112@qq.com)。

考核材料建档方法参见《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检查标准参见《课程考核材料检查表》,具体见教务处网站相关文件:常用下载→教师用表→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相关表格汇总。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流程,严守考核制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要求组织清理考场,板书相关内容,板书“考试中禁止以任何理由随身携带通信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发现后认定作弊”并宣读。

3.对违纪作弊情况应当场登记《考场情况记录表》,向违纪作弊学生解释认定依据并监督考生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由监考老师写明情况,2名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告知学生应于考后2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同时立即将相关情况电话报告学校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王老师:61648068)。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及相关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按时提交材料,逐级上报,及时处理。

4.已批阅试卷的分数除统分错误外严禁擅自修改或调整,否则按教学事故追究责任。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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