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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临床类专业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课程统一考试的通知

发表于: 2026-10-10 16:09 点击:

 各有关学院、临床见习点:

为做好临床医学类专业同质化培养,提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临床医学各相关专业安排统一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3级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与临床专业合班上课的其他专业)

二、课程考核安排

1.考试科目:

(1)全校统考科目:皮肤性病学、妇产科学、传染病学、口腔科学、眼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神经精神病学、康复医学。

(2)第二临床医学院自行命题考试科目:急救医学、全科医学。

(3)第一临床医学院各临床见习点统考科目:临床技能学。

2.考试时间:

按照课表安排组织考试。

三、考务组织

1.工作安排:

第一、二临床医学院交叉命题、审题,每年轮换,其余见习点暂不参与命题及审题。

(1)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命题课程:儿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神经精神病学、康复医学、传染病学,以上课程由第二临床医学院审题(传染病学不需要二临审题,康复医学由康复医学院审题)。

(2)第二临床医学院负责命题课程:皮肤性病学、妇产科学、口腔科学、眼科学,以上课程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审题。

2.考试方式

本部考试的采用机考,其他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返校或组织纸质考试。纸质考试试题各见习点跟学校教务处学籍考务科联系。

3.补考安排

补考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补考试题原则上由命题单位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学院沟通商定。


教务处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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