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校教字﹝2013﹞11号)文件要求,以及2018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届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毕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核、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参照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的总体安排,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培养单位依照《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和《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八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申请毕业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组织毕业考核,审核答辩专家资格、组织本单位八年制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本单位八年制学位申请资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将分委会意见和相关材料按时上报教务处。
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 3月14日前,八年制毕业生需向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安排为准。学位论文全文,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八年制**型+学号+姓名.doc,如“八年制临床型1112007001100** 张××.doc”。联系人:一临刘道洪6142602@qq.com,二临陈浩1209384983@qq.com,三附院刘俐66353435@qq.com。
2. 3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八年制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的审核。
3. 3月16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4. 3月30日前,经导师的审核修改,并认为其相似性检测合格后,八年制学生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版(电子版)。(PDF文件提交,命名方式:“姓名+学号+专业名称”;全文不得出现研究生及其导师姓名,以及培养单位、课题名称、课题代码等可能导致推断出导师和研究生的信息,参看附件2)。
5. 3月底至5月初,学位论文评议和双盲评议。如双盲评议不合格按照延期答辩处理。(具体要求和处理意见参见附件3)。
6. 5月10日前,培养单位各学科考核小组完成临床技能考查及病例答辩等毕业考核工作,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安排为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毕业名单和延期毕业名单。
7. 5月20日前,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8. 6月8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分委员会会议。6月11-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各自学位授予名单。6月12-13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向教务处提交八年制毕业、学位初审材料。
9. 6月23-26日(具体日期待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做出决议。
10. 6月30日前,八年制毕业生向学校图书馆递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三、毕业考核要求
1.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床边考试法、标准化病人考试法、多站考试法等多种形式。
2. 考核范围包括病例考核、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辅助诊断报告分析、病例答辩等,具体要求:①病例考核: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选择的病例应涵盖不少于两个以上三级学科领域内容。②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根据二级学科特点进行相应的操作能力考核,并至少包含1项三级学科轮转要求掌握的临床技能。③辅助诊断报告分析应用能力:各学科根据本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对辅助检查结果的分析应用能力(如心电图、影像学资料、检验结果、骨髓片等)。④病例答辩:主要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能力。考核小组结合上述病例,就该病例所涉及的发病机制、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治疗原则以及预后分析判断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提问,由考生回答,考核其理论知识的运用和临床思维能力,时间30分钟。
3. 考核成绩认定:毕业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
四、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1. 临床强化型要求至少以第1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论文(含综述、个案报告等);
2. 科研提升型要求至少以第1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SCI论著,或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2作者;或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3作者;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前4作者(以上SCI论著均不包括Meta分析文章)
3. 八年制毕业生署名单位原则上必须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导师署名须为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
4. 凡以中文文章申请6月学位授予者,如不能提供发表文章原件,可暂用发表在2018年8月30日(含)以前的期刊文章清样申请,但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届时以正式发表的文章原件在培养单位换领学位证书。
5. 凡以SCI论文申请6月学位授予者,如文章只录用,可暂用录用证明和投稿件打印稿申请,但两者均须导师签字同意。届时以正式发表的文章原件在培养单位换领学位证书。
五、学位申请
1. 学生达到《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博士专业学位申请基本条件,可向培养单位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授予相应学位申请,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定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 如经审核,未达到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要求但达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要求者,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批后,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位补授
1. 2018年1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的八年制毕业学生,学位申请材料齐全,发表论文条件达到入学当年标准要求;如发表中文论文允许在论文答辩后1年内,发表SCI论文允许在论文答辩后3年内,且未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制期限,可申请补授学位。
2. 下载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附件4)一式一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5月24-25日到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办公室递交申请,各分委会办公室老师及办公地点详见(附件5)。提交2张蓝底大一寸相片和电子版(照片原则上要求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办理学位证书用)。由各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议后,报学校教务处汇总,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
七、档案整理
6月30日前,八年制毕业学生档案由培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整理,统一交学校教务处。档案中二级学科轮转相关资料请同学自行保留复印件,以便后期办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手续。
其他要求参照2018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
1. 毕业考核答辩相关表格
2.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
3. 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
4. 补授学位申请表(2018版)
5.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
6. 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