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工作要点》《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制度》,现转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总体安排及2021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
一、学会“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总体安排
学会“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总体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广东省教育现代化2035》和国家、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体现时代性、全局性、方向性,引导全省高等教育工作者凝心聚力研究破解“十四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问题、政策问题、理论问题、实践问题(详见附件1),力求每年组织申报年度课题、每年推进、每年取得一批成果,为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提供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探索经验。
二、学会“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
学会“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着重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与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推进学科专业调整优化和“四新”建设、推进高质量课程教学资源开发利用、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师资队伍建设改革、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考虑,旨在引导全省高等教育工作者更好把握“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高等教育研究应当关注的主要问题,使研究更好体现前瞻性、创新性、针对性。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题选题
2021年度课题选题详见附件2,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可结合实际,按要求组织申报立项,课题名称可按照选题名称确定,也可在选题名称基础上适当斟酌修改后确定。
(二)立项数量
2021年度课题立项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一般课题60项左右、青年课题40项左右。申报重点课题立项评审不通过的,将纳入一般课题立项评审。
(三)申报要求
1.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面向范围:所有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希望全体理事带头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单位合作研究。
2.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切实组织和指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
(4)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如果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则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家推荐;
(5)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6)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四)其他事宜
1.研究完成时限。2021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2.开题要求。2021年度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会同学会秘书处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学会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开题。
3.材料报送方式。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于9月1日前将课题申请书和活页(附件3、4,一式三份)、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229,电子版提交至邮箱3451340931@qq.com。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总体安排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