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近日启动(以下简称推免),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2号),各学院制定推免工作方案,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校内公布。
1.各单位应组建领导小组对学生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综合评价总成绩中:培养方案必修平均成绩占比不低于90%,其他综合评价成绩占比不超过10%。
3.服兵役退伍学生达到推免基本要求的,可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总指标中统筹安排,不占学院指标。
4.推免指标由“基本指标、专业增量、考研增量”构成。
二、各项指标解释
基本指标:以各学院当学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有博士点的按照3%的比例,有硕士点没有博士点的按照2.5%的比例,无硕士点的按照2%的比例计算。
专业增量:侧重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基础学科、临床学科适度倾斜。
考研增量:根据近3年各学院平均考研人数占全校平均考研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工作进度
9月15日前学院发布推免实施方案,18日上报名单,教务处汇总后全校公示,如公示无异议,25日前名单报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四、相关要求
1.为完善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影响,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2.为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拟将培养过程中实践为主的考核成绩(不少于2门)单独汇总,设置为专业实践技能相关成绩,合计占综合评价总成绩比例不低于10%,临床类专业的临床技能操作相关成绩合计占比不低于20%。专业实践技能相关成绩占比与培养方案全部必修平均成绩占比合计不低于综合评价成绩的90%。本条从2023年推免工作开始实施。具体细则和推进步骤由学院自行设定,并于推免工作启动前6个月公布。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21〕2号)
2.指标分配计划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