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中医药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法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八年一贯,整体优化,加强基础,注重临床,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根据我校八年制临床医学教学计划安排,为加强学生医学基础知识学习,强化科研创新训练,现将2018级八年制临床医学基础导师选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医学基础学科领域内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是具有丰富基础研究经验且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临床教师。
3.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至少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
二、导师职责
1.结合本人的教学科研工作,训练学生文献检索、综述写作、课题申请、数据统计、论文撰写及实验技能等基本科研素养。
2.指导学生开展基础医学研究或基于循证医学的评价研究,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撰写一篇综述或论著。
3.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关心和帮助。
4.每学年对指导的学生进行阶段性总结鉴定(附件4),指导学生在大五结束前完成论文撰写。
三、“基础—临床”导师衔接
为推进医学课程融通整合教学综合改革,学校鼓励在基础导师指导期满后,在学生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基础导师可联系有合作基础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博导,担任学生的临床导师,实现基础临床的有机衔接,学生可在基础导师与临床导师共同指导下进行相关研究、实验,完成学位论文和毕业答辩。凡进行“基础—临床”路径探索尝试的导师,指导期限自动延长至学生毕业,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四、工作量认定
基础导师每指导2名八年制学生的工作量认定,等同于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根据业绩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五、工作程序
1.确定导师名单。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2018级基础导师名单。
2.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学生根据公布的导师名单,结合自身学业发展方向,主动联系导师,填写《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选择基础导师申请表》,经导师同意接收并签字确认后,由学院汇总后上交教务处存档。
3.各学院11月25日前将推荐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上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3451340931@qq.com,主题请标明“单位-2018级八年制基础导师推荐名单”。
4.各学院12月5日前将2018级学生《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选择基础导师申请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提交教务处。
六、相关要求
1.每位基础导师在同一年级可指导1~3名学生,所有年级最多同时指导5名学生。
2.指导关系一经确定,中途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因导师外出学习或工作等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学院同意,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附件:1.八年制临床医学基础导师推荐汇总表
2.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选择基础导师申请表
3.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选择基础导师汇总表
4.阶段性总结鉴定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杨婷婷,联系方式:64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