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届临床相关专业毕业考试的通知

发表于: 2023-04-17 11:37 点击:

根据《关于在临床医学专业实施三段式综合考试的通知》(校教字2008284)号)文件和培养方案要求,为继续严抓培养质量,现对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制定了统一毕业考试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试对象与形式

本届临床医学毕业考试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卓越班)、临床医学一、临床医学二、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

毕业考试分为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和毕业实践综合考试,满分各为100分,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教务系统。毕业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毕业实践考核由各学院技能中心负责本学院毕业生考核工作。

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除按临床专业的标准进行毕业考试外,还需另行参加本专业的毕业考试。

二、毕业理论考试

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参照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命题,学校提供3次考试机会(含模拟考)。毕业理论考试以机房登陆考试的成绩为准,同时每场考试开放外网登录,供不能集体机房考试的校外同学模拟考,模拟考试成绩不录入系统。每位同学以在机房考试的成绩判断是否合格(60分及格),不及格的同学不予毕业。临床八年制学生毕业理论考试不合格做延迟毕业处理,随下一届毕业生参加毕业考试,期间不予补考。

1.第一次考试分2

第一场

时间:506日晚上18:00开始

考试专业:临床医学一319人,临床医学(政府奖学金)13人,麻醉学48人,临床医学八年制119人,精神医学42人。(共计541人)

地点:本部机房204205206304305306307308

第二场

时间:507日下午14:00开始

考试专业:临床医学二 320、儿科学53人、临床医学(卓越创新班)40人、医学影像学140人(553人)

地点:本部机房204205206304305306307308

2.第二次考试

时间:512日晚上18:00开始

考试专业:第一次考试不通过者、结业生

地点:本部机房205206305306307308

3.第三次考试

522日晚上18:00开始

考试人员:前两次考试不通过者

地点:本部机房305306307308

三、基础模块考试

2022届临床八年制、临床医学(卓越班)及医学影像学专业必须参加基础模块考试,基础模块正式考试成绩计入毕业理论考试15%

时间:59日晚上18:00开始,机房305306307308

四、综合考试一、综合考试二补考

2023届临床专业综合考试一、综合考试二未通过者,给予安排本学期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同学不予毕业,结业生可参加本次补考。

1.综合考试一:513日下午14:30开始(机房305)二临30人,一临30

2.综合考试二:514日下午14:30开始(机房304305306)二临105人,一临110

五、毕业实践综合考试

(一)考试安排如下

1.1站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1

考试时间:571900-20002010-2110。考试地点:校本部机房

2.23站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1

考试时间:58-9日。

考试地点:第一、二临床医学院技能中心

3.补考安排将由学院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第一站:影像阅片、判读心电图、医德医风、病史采集、病例分析(60分钟)

第二站体格检查,8分钟

第三站基本技能操作,8分钟(执业医师考试24项,爱课平台有相关视频)

(三)考官要求

毕业考核命题组专家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抽调若干名专家组成,要求于422日前完成命题工作。考核专家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丰富临床技能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如需从各附属医院抽调考官,请根据需求报给教务处协调抽调。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践考核按照国家临床医师资格执业考试大纲要求,采用多站式考试, 1个考站不通过即为技能考试不合格。不合格者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予正常毕业,可随下一届参加毕业实践考核。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考试工作,严格考试内容、考试流程、考试标准,严禁蒙混过关,严格把好学生出口关。考核工作与其它工作相冲突时,优先安排考核工作,从时间、人员、场地等各方面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考试工作,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所有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2.参加考核的所有教师务必严格按照考核任务和要求内容实施考核,服从考核组的工作安排。

3.要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在考试组织和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考核纪律,杜绝试题泄密和舞弊情况发生。理论考核每个教室至少安排2名监考教师,按要求安排巡考,保证良好的考场秩序。

4.毕业期间考试较多,要提醒学生对自己的考试任务进行认真核对,防止缺考或考试时间冲突。如出现考试冲突的情况,相关学生或单位应至少提前1天反馈给考试承担单位或学校教务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出调整。

5.毕业实践综合考试工作,各附属医院负责本单位教师绩效发放。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发生的劳务费由学校统一发放,从教务处相关专项费用支出。

七、其他要求

1.技能考试当天考官和考生自备白大褂;二临考点的按分组安排的时间,在校本部行政楼前乘车。

2.学生进入考场前须核验学生证。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


地址: 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2楼    邮编:510515
版权所有: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常用连接:学校首页   |   招生网站   |   教学发展中心   |   本科审核评估   |   旧版教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