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无辜的,只因他有一个博士生母亲,他就不该享受到最基本的权利吗?
近期《生育事件等同失业事件?》的报道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反馈,读者纷纷致电表示,现实中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许多大龄未育女青年在就业时最常遇见的问题是不少用人单位都会在聘用这类女性有所顾虑,因此很多时候她们往往错失原本可以属于自己的就业机会。另外,目前
北京的绝大多数高校对在校高女博士生也采取了“在校生育一律要求退学”的校规。面对这样的处境,一名就读于北京某著名高校的32岁女博士给本报记者叙述了她的经历……
应被访者要求,报道中隐去本人真实姓名及就读学校。《青年时讯》报社:
我是北京某著名高等院校的在校博士生,已婚,现年32岁,去年怀孕,在经历了寒假、非典封校停课、暑假的过程后,完成了十月怀胎。但学校《研究生手册》规定,在校博士生不能生育,否则以退学处理。鉴于医生忠告我已逐渐步入高龄产妇的行列,不宜做流产手术,而学校又明令不允许在校博士生生育,不给办理准生证的情况下,我只有采取先把孩子生下来今后再补办手续的做法。但如此一来,本来合理合法的事情变得不合法操作,作为适龄女性所享有的最基本的生育权利得不到合法保障,由此带来的种种压力让我在怀孕期间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怀孕期间,我时刻担心会被校方知晓做出退学处理而忧心忡忡,食欲更差,致使身体得不到充分的营养补充。
由于学校不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书,我无法办理相应的准生手续,在肚子日渐隆起以后,我所租住的居委会以此为理由,三番四次来找我,任我怎么解释也无用,只强硬地表示如果拿不出生育服务证来,将动用派出所的力量将我“请”走。无奈之下,我于临产前半月经历了搬家的风波。
由于没有生育服务书,意味着孩子不能合法办理有关手续。我去医院产检拿不出母婴保健手册,每次检查提心吊胆怕人盘问,而且我生育所花费的一万余元费用也只有完全自理。
更严重的是,没有相应的手续,孩子将无法上户口,我的孩子将成为没有户口的“黑孩子”,一想到这些我就禁不住泪流满面。孩子是无辜的,只因他有一个博士生母亲,他就不该享受到最基本的权利吗?
怀孕期间,我仍然坚持学习科研,在本领域的权威与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但是,一旦学校知道我生育之事后会做出何种更严厉的“处分”我根本不敢想像,而我的孩子今后如何补办户口仍然是个问题。
在经历了痛苦焦虑紧张的生育之苦后我再也不堪重负。尽管教育部强调要“依法治校”,但在这个规定之下还有许多的大龄女博士们在忧愁与烦恼。为了今后可能会和我有同样遭遇的“博士母亲”,能得到更多的关注、宽容与关怀,我期望能在媒体上公开我的经历来获取帮助和帮助后来的她们!北京某高校博士生
32岁的某女士在接受时讯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校规明文规定,在校生不许生育,如果意外怀孕三个月以上最好去做流产,如果怀孕三个月以上不便流产者将予以退学处理。因此在孕产期间,自己一直处于过度紧张和焦虑状态,孩子出生后也表现很不安、容易惊恐,整晚都要抱在怀里才能入睡。
对于校方这样非人性化的规定,某女士认为,主要是校方为了省去学生生育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的负担,但这样的政策却给这些高龄女博士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伤害。另外,据其了解,目前在高校脱产就读的女研究生中,已婚大龄未育的女性不在少数,此现象在博士及博士后中更为普遍,这些研究生中有许多正为生育问题头疼不已。
时讯记者对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潘锦棠教授,他表示,高校女博士的生育事件是现实存在的问题,但目前北京各高校现有的政策规定中似乎还没有关注这方面的要求,不过按照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适龄女性应当享有生育的权利。
记者以高校学生身份致电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综合处了解到,“打电话来咨询这样问题的人此前早已不是一个两个了”,综合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学校也是被逼得没有办法才在校学生一律不允许生育的校规,况且在校学生本来就应以学习为主。“因为高校学生的生育问题不仅牵涉校方、北京市计生办,此外还有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则北京市计生部门从不给在校生生育指标,另外,高校学生毕业后能否留京也还未知,从根本上来讲,学生的户籍是流动的,倘若校方即便克服重重困难给孩子生育证明同时也办理了北京户口,但万一母亲毕业后又没能留京那该如何处理这个局面?”
记者拨通北京市计生委负责对外回答政策咨询的电话,对方表示:现在对任何在校生都不给生育指标。该女士补充说,如果在校女博士是北京土生土长的居民,到了生育的年纪并要求生育的,自己可以找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申请生育指标,至于学校让不让生是学校的事情,我们计生部门也管不了。而对于户口原籍是外地的女学生,如果坚持要生小孩就需要到户口原籍所在地的街道去申请,因为她们现在学校的集体户口都还只不过是临时户口,未来何去何从还不知道,因此根本不可能在北京申请到生育指标。
采访中,时讯记者了解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大多数北京高校都有类似的规定,这个问题在高龄的统招女博士中非常突出。
相关链接:研究生结婚生育规定
一、清华大学:“已婚者应当晚育,在校期间不得生育,不给生育指标。户口、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怀孕三个月以上者,须退学回家庭所在地。”《清华大学研究生手册》二、北京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婚育问题按《北京大学关于在职职工和在校研究生办理结婚登记生育手续的规定》办理。”《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三、北京理工大学:“在读期间生育者,按退学处理。”《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