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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错过福利房可买经济房;广州尚有上千套经济适用房供教师选择

南方都市报 发表于: 2004-09-12 00:00 点击:


  市教育局回应本报相关报道

  “福利分房没有了,集资购房没有了,申请教育局住房限制条件较多……”针对本报9月10日A34-35版《教师节,羊城教师说出心中十盼》表现出来的问题,昨日,广州市教育局教师住房建设办公室予以回应:未赶上福利买房的教师可购买经济适用房。

  广州市教育局住房建设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看到教师们在住房上所面临的困难,他们很揪心。其实,广州市现有九个教师住宅小区并未完全住满教师。根据有关计划,福利买房后,教师住宅小区内空置的住房将全部转为经济适用住房。专门用以解决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又迫切需要住房的羊城教师。

  据粗略估计,目前全市9个教师住宅小区约有经济适用住房千余套。有关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教师经济适用住房的价位相比起小区周边的楼盘的价位要便宜些。市教育局住房建设办公室下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服务中心电话为:020-37636063,如果有需要购买住房的教师可以与之相联系。据悉,教师申请经济房需符合三个条件,但不会受到职务、职称、级别等等条件的限制。
  
  教师购经济房的三个条件

  ●必须具有广州市户口;

  ●申请购房者及其配偶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待遇;

  ●申请购买者必须是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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