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老师做有偿家教又有新规定,南京市教育局日前宣布,凡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有偿教学的在职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将遭到“一票否决”;对本校、本班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一经认定,即责令其“下课”,调离教学岗位。
据了解,为遏制有偿家教,南京市教育局去年已经出台一系列措施,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和家长对此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上升至97.5%。但是,仍然有不少人认为这些措施偏“软”,并不能有效禁止有偿家教。对于新举措,家长觉得这是动了真格。
家住白下区的刘女士高兴地说:“老师不能做有偿家教,我们就不用担心他们在正常教学工作中不用心了。”因为她听说有的老师课上不认真讲课,课后给自己班上的学生做家教收费。刘女士说:“这样的老师能叫负责任吗?我们家长怎么能放心呢?”
不仅是家长,校长和老师对此规定也表示支持。南京外国语学校的吕老师认为,老师对自己的学生本来就该尽心尽责,课堂上老师讲快了,可能有的学生接受不了,课后给个别学生补一补也是分内的事情,不应该收取费用,但老师应该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把这些工作做完做好。
但是,也有不少老师和家长对这条新规能否真正起到效果表示担心。
玄武区一所中学的校长说,要认定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学校来说有一定难度,除非有家长或学生来举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数学教师说,一般情况下,老师不会说自己在从事有偿家教,知道的也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可是谁会去报告学校呢?
一些家长则认为,找孩子本校的老师当家教老师,原本是为了让孩子更容易接受一些,既然孩子还在学校学习,家长就不太可能向学校举报,除非有一些很深的矛盾。
对于这样的担心,南京市教育局认为,实际上,学校实施起来“说难也不难”。因为,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都是要进行公示的。有不同意见的,老师、家长和学生都能提出来。
(乔小亮 刘科)
有偿家教,一直是教育领域内备受关注、充满争议的话题。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匮乏和分布不均,造成了家教市场日益上升的客观需求;部分教师忙于有偿家教,对本职教学工作未必能够尽心尽力,同时也给学校内部管理带来许多矛盾,对师德形象建设构成一定挑战,这也是时下许多中小学校教学现状的真实写照。南京对有偿家教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体现了教育部门的良苦用心,但能否做到令行禁止,能否达到政策制定的初衷和实效,有待实践检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能够找到一个令学校、家长、老师各方都满意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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