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最新热门

广东实施高校管理新规;学生结婚租房责任自负

发表于: 2005-04-18 00:00 点击:
广东省教育厅15日举行的通报会上传出消息,今年9月1日起广东高校将全面实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育厅要求原有高校中与新规有抵触的旧规一律要废除。

  ■教育厅:废除有抵触的旧规

  15日广东省教育厅专门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习通报会,首次明确提出:广东所有高校将从9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规定》。以往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新《规定》相抵触的应当废止?"与其不相符的要尽快修订和完善?"与其要求尚未配套的要抓紧制定成文。

  ■热点一:学生申诉有了委员会

  在讨论中新《规定》“对于学校的退学、违纪处分学生都可提出申诉”的问题成为与会高校负责人关注的焦点。

  对此教育厅作出了明确要求各高校要按照要求尽快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不仅接受学生对处分的申诉也要受理对其他影响学生权益问题的陈述、申辩和申诉还要负责咨询、协调、指导解决学生法律援助、权益保护等问题。

  根据要求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学生代表、老师代表共同组成原来负责作出学生处分决定的权限单位和领导要回避不能再作为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对于学生提出的申诉曾作出学生处分决定的单位必须提供答辩材料。

  ■热点二:学位取得不与处分挂钩

  近年来,大学生因学位问题状告母校的事件层出不穷。“学位的取得是个学术问题。学位取得不应再与处分挂钩学位的取得由学位委员会来处理。”参与此次新《规定》制定的广东外贸大学张永华教授表示虽然新《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他个人认为学生记过处分不应该和学位挂钩。学校和学生不再是通常认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而是两个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

  ■热点三:大学生结婚比例很小

  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学生结婚问题,张教授指出《规定》只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公民权取消了原来规定中一些不合法的限制。学校对学生只有教育培养的权利超过教育范围的权利教育部门无权规定。结婚属于学生的公民权利学校没有权利禁止学生结婚因此新《规定》取消了对大学生结婚的禁令。不过允许不等于提倡。

  对于大学生结婚面临的住房等实际问题,张教授表示大学是培养人的,不是婚姻预备站学校没有义务为结婚学生提供住房。已经结婚的学生必须自己对自己负责,如果在外租房,学校就不再对其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2楼    邮编:510515
版权所有: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常用连接:学校首页   |   招生网站   |   教学发展中心   |   本科审核评估   |   旧版教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