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9月3日提出,我国目前应该对义务教育实现完全免费;对高校贫困生应免费,并提供部分生活费。应该说,汤敏先生的建议是善意的,但笔者认为,这一建议过于理想化,缺乏实施的可行性。
首先,贫困生的标准该如何进行界定?对贫困生全免费,而对那些处于“准贫困”状态的学生却一点也不免,这是否公平?
其次,就公平的优先性而言,义务教育全免费的优先程度是要高于大学贫困生全免费的,因为这关系到更早的起点上的公平。在义务教育全免费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对贫困大学生免费是否合适?
再次,在当前高校各项操作缺乏透明度、监督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贫困生免费政策在落实上做到完全公平?
其实,就目前而言,解决高校贫困生的上学问题,更可行的途径,一是降低大学学费,二是让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孙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