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08年期间,广东省将分别拨给中山大学6亿元、华南理工大学4亿元的重点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两校“985工程”二期建设。这是记者从今天(3日)举行的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继续重点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签约仪式上获悉的。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签约仪式上,教育部部长周济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分别代表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签署了《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重点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决定》。
协议规定,除对两校的经常性事业经费安排以外,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教育部将以不低于“985工程”一期建设的投入数继续给予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经费支持,两校将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拨款分别为中山大学4亿元人民币、华南理工大学2亿元人民币。
在此期间,广东省也将投入专项建设经费支持两校“985工程”二期建设,其中中山大学将获得广东省专项拨款6亿元人民币,华南理工大学将获得专项拨款4亿元人民币。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教育部和广东省将加强对“985工程”建设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
据了解,自2001年10月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签署协议重点共建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以来,教育部共投入中山大学专项资金3亿元、华南理工大学2亿元,广东省投入中山大学重点建设专项经费9亿元、华南理工大学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两所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工作。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两所高校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办学质量稳步提高,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形成了一批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担了一批国家973项目、863项目以及国家基金重点项目,获得了一批具有标志性、突破性的研究成果。
为贯彻落实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努力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决定,教育部和广东省决定在2001年双方签订重点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协议的基础上,继续重点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在今天的签约仪式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表示,省部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是新时期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有效途径。广东省将认真履行继续共建协议,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各项工作,并努力为两校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教育部周济部长,广东省政府黄华华省长、宋海副省长、徐尚武秘书长、江海燕副秘书长,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主要负责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签约仪式。
小资料:关于“985工程”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大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因此,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985工程”采用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方针,由中央出一部分经费,各个地方出一部分经费,共同来建设一些比较好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