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延续10多年的义务教育“等级学校”评估今年起全面停止申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不再被分为三六九等,代之以全新的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广东省教育厅正在制定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指标体系,从现在开始,广东义务教育将更多地体现教育公平。
根据广东省政府制定的《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今后广东省的教育工作方向将转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到2007年,珠三角地区和其他大中城市“规范化学校”达标率将达80%,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力争达到50%;到2010年,珠三角地区和其他大中城市“规范化学校”达标率将达100%,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力争达到80%。这意味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均衡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学校之间的差距将逐步缩小。
据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刘育民介绍,评估“等级学校”是在财政投入和教育资源都比较有限的情况下,调动学校和社会的办学积极性,巩固提高“普九”水平,实现从“有书读”向“读好书”提升的做法,对教育发展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10多年时间里,“等级学校”评估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投入资金几十亿元,也调动了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建成了一批水平较高的学校。
但是,学校分级在带来一些好处的同时,弊端也日益显现。学校分级违背了国家法律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应受到平等教育”的规定,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一是给上低等级学校的学生造成心灵创伤;二是助长了优等级学校多收费,给学校收取择校费以可乘之机;三是导致学校教学水平差距拉大。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认为,“名校挤破门、冷校无人读”的择校风和教育乱收费等现象都与学校分级有关系,把学校分等级从间接来说就是把学生也分了等级。撤销学校等级评定,在经费的公平投入下,让每所学校努力去发展,让每一位公民平等享受教育资源,才能更好地体现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