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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专业资格互认进入实操阶段

南方都市报 发表于: 2006-04-06 00:00 点击:

 
  昨日,在由广东省经贸委、香港贸发局等举办的粤港两地专业人士交流座谈会上,不少与会者呼吁:粤港专业合作不能再仅停留在座谈会、交流会的层面,而应尽快进入务实操作的阶段。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会长巫开立则建议,不妨先从一些个案开始,在具体合作中解决存在的问题。
  
  具体合作项目进展慢

  据悉,2003年CEPA正式实施以来,粤港双方的行业组织之间已进行了多次合作。2005年7月15日,广东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签订了《促进粤港法律服务发展合作协议书》,并设立了联络委员会。此前,粤港双方也曾互派律师,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

  尽管如此,香港方面的多位专业人士仍向广东方面提交了报告,反映具体合作项目上进展慢、操作难。昨日会上,三大影响粤港专业合作的问题成为关注、探讨的焦点:一是粤港两地对专业的理解和要求存在分歧,内地对专业的理解比较商业化,香港的理解却是基于商业而高于商业的,含有社会责任意义;二是内地对专业保险的意识非常薄弱,仍处于初级阶段,而香港则高度重视;三是两地专业资格认证还未能互相承认。
  
  专业合作不是抢饭碗

  针对这种双方都急着想合作、却有劲使不上的情况,香港驻粤经贸办主任梁百忍表示,粤港专业人士首先得建立一个共识,那就是合作不是抢谁的饭碗,而是共同将整个市场蛋糕做大,是双赢的。其次,香港的专业人士应抱着接触、了解、互信、合作的心态来进行合作。

  广东省经贸委副主任刘晓捷则以“谈恋爱”来比喻粤港专业合作:“如果老是客客气气的肯定不行,你得一起看个电影,上个饭馆。如果连看电影都不去,怎么知道双方感觉怎么样?”他还表示,民间首先要调动起沟通和摸索的积极性,重大问题由政府出面加以协调。

  巫开立指出:“粤港专业合作不能再务虚了,必须尽快务实,现在更重要的不是说而是做。”他同时建议双方要立足广东,面向国际和内地省份。

  另据广东省建设厅等相关政府部门透露,在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专业资格互认协议已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相关细则大约会在下半年推出。香港的建筑师、律师、医师、设计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只要取得香港专业执业资格并符合各行业的具体规定,就可以在内地从业。而与香港最近的广东,将会是双方合作机会最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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