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增多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世界各国学习汉语的人数剧增,许多国家和地区请求我国派出汉语教师志愿者帮助当地发展汉语教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6) l7号文《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若干见》,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今年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120名.为此,要在广东省选拔候选教师10名,有关要求和操作办法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中学、小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
二、选拔程序:
自愿报名,学校推荐,教育厅初选,中美双方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 为中学,小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
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为英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等文科类专业;
4、 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八级,或托福,雅思考试达到留学要求;
5、 汉语普通话流利,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以上;
6、 有较强的对处交往能力和团队精神;
7、 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四、 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需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时回国后全额退还。
五、 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为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旅费。每人每月600美元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美方提供住宿、 医疗保险等。省教育厅商教师派出单位为其保留国内待遇,汉语教师志愿者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以外的其他待遇不变。
六、 服务期限:1 至 3 年
七、 时间安排:
省教育厅于5月25 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汇总并报国家汉办志愿者中心。美方拟于6月下旬来华对初选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八、 候选人应提交的材料: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附后),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水评证书复印件,大学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原件留在教师本人处,以备日后公证用)。以上证明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
九、 经费:
为保证报名工作的严肃性,省教育厅可根据当地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报名费,作为工作经费。选拔工作结束后,国家汉办将向省教育厅适当拨付不足部分工作经费。
广东省教育厅的受理部门是外事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黄碧天,电话:(020) 37627706,传真:(020)37627231
附: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