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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指导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发表于: 2004-04-30 00:00 点击:

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我省各高校为适应教育事业“十五”计划调整目标需要,加大了专业结构和布点规模调整的力度,新设置了一批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2003年我省高校新增本科专业195个。其中,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暨南大学23个,其它省属高校172个,新增专业数量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使专业布点规模与专业办学条件要求相一致,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正确处理好专业规模发展与专业结构调整、专业条件建设等方面的关系,确保人才培养的必要规格与质量,现将《广东省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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