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成人高等医学学历教育(专升本)主要课程目录及课程基本要求(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
发表于: 2004-07-07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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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nfocenter-82fu-jgt2004-18.tif |
粤教高[2004]82号
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成人高等医学学历教育(专升本)主要课程目录及课程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04]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调整、制订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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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成人高等医学学历教育(专升本)主要课程目录及课程基本要求(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
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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