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0]4号)、《关于印发〈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2000]5号)的精神及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等八厅局《关于联合清理无证互联网站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信息中心。
附件:1、广东省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实施细则
2、申请开办教育网站(校)的递交文件
广东省教育厅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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