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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省教育厅 发表于: 2004-09-07 00:00 点击: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每4年举行一次。本届奖励工作将继续贯彻执行《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同时依照教育部制定的《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组织评奖活动。本次奖励工作实行限额推荐,由各省(或主管部门)按照奖励工作规定和推荐限额推荐。推荐的最后期限为200515日,同时报送推荐项目材料电子文档。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网站的网址:www.jxcg.edu.cn,学校或个人可通过上述网址下载有关资料。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根据《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5]64号)规定要求,我厅已在今年上半年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2005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目前,省内各高校评奖工作已经结束,并向省评奖办推荐了500多个参评项目。省评奖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将所有的项目进行分组,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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