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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指导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招考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发表于: 2004-10-09 00:00 点击:

    降低一般职位录用国家公务员个别体检项目的判定标准。今后,除录用人民警察和特殊职位录用公务员外,乙肝五项检查和身高、体重的判定标准调整为:
    1、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1年或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的乙肝病菌携带者(肝功能正常),除“大三阳”仍为不合格外,其他情形的阳性(含“小三阳”)均调整为合格。
    2、取消对考生体重的限制。对考生身高的要求,按原规定执行;但对特殊情况的,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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