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高等学校增设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通知
省教育厅
发表于: 2005-11-15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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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nfocenter-jgt[2005]5-zhengwen.doc infocenter-jgt[2005]5-fj-shenbaobiao.doc |
粤教高[2005]186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增设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通知》(教高厅[2005]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的目的、任务、选点原则及申报条件,结合本校的实际组织申报。我厅支持和鼓励多校联合申报。
请申报的学校于11月25日前填写《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申报表》,并以学校正式申报报告的形式报我厅高教处。多校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学校报文,同时附上其他学校出具的同意联合申报的函。学校申报报告及申报表各一式5份。我厅在组织对各申报项目评审后,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增设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通知》正文及附件《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申报表》的文字稿不再印发,可从省教育厅 www.gdhed.edu.cn —本厅信息—高等教育栏目中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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