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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 发表于: 2006-02-27 00:00 点击:
关于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7,000名。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06年1月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10日。《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详细情况已于2005年12月15日在国家留学网 (www.csc.edu.cn) 上予以公布。凡符合上述《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广东省的受理机构设在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内,咨询服务及申请材料的接收整理等具体事务则委托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该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二楼,咨询电话:(020)37627213,(020)37628200  
    研究生的选派是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重点之一。同时,《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出国研修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等将是重点执行项目。
    此外,为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留学基金委将于2006年起启用网上报名评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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