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我省灾区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尤其是今年大学新生上学困难的紧急通知》(粤府函〔2006〕192号)等精神,为做好高等学校新生入学和开学工作,确保高等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稳定,拟对全省高等学校开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妥善解决灾区受灾家庭子女上学困难情况
1、贯彻落实《关于妥善解决我省灾区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尤其是今年大学新生上学困难的紧急通知》(粤府函〔2006〕192号)情况;
2、设立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免除严重受灾家庭子女2006-2007学年度学费、资助贫困学生、确保贫困学生按时入学的情况;
(二)办学条件准备情况
1、校园、校舍状况(含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方面的情况)、学生运动场地及体育设施情况;
2、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配置情况;
3、师资队伍安排情况;
4、学生后勤生活设施安排情况(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其他生活后勤设施保障情况);
(三)开学和教学管理情况
1、新生报到情况。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复查情况,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审验,重点核查本人与其电子档案、照片等相关重要信息的一致性;
2、教学日常管理、教学质量督导及监控准备情况,保证教学质量所采取的措施等。
二、几点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开学情况的检查,从讲政治、顾大局和维护稳定的角度认真做好开学检查工作,要将妥善解决严重受灾家庭子女上学困难问题要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专题研究,及时整改。要积极采取措施关心和帮助贫困学生特别是今年我省灾区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入学,决不能让一个灾区受灾家庭子女上不起学。
2、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对涉及新生的教学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后勤生活设施等基础设施、条件要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安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要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落实安排好任课教师,强化教学质量意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国家发展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02号)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4、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复查等工作。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审验,重点核查本人与其电子档案、照片等相关重要信息的一致性,对存在疑点的新生要及时与相关省级招办沟通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入学资格。对受骗上当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明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疏导劝返工作。
三、检查安排
检查方式以学校自查为主。各高校要根据上述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对开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在校内通报,并请9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通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发至我厅高教处;能在校园网公布检查情况通报的可告诉查询网址。我厅高教处2006全省高校开学情况检查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电子邮箱:qibajiu@126.com。
广东省教育厅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