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校学科教学中的指导作用,教育部高教司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艺术类专业、图书馆学科、文科计算机基础等4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请各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见附件),做好委员推荐工作,并于3月10日前以学校正式公文形式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专家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用电子邮件发送至wpliu@gdhed.edu.cn,专家推荐纸质材料不需上报。联系人:刘文平,联系电话:020-37626882。
附件: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4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6〕245号)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
4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6〕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校各个学科教学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成立2002年—200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02〕16号)精神,外语专业等4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今年年底已经届满。经研究,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4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就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3)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制订专业教学的质量标准,协助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专业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4)沟通信息,交流教学改革经验,推广研究成果,为高等学校的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做好服务工作;
(5)完成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热心本学科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具有教授或副教授的职称;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四、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五、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名单(4个)
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日语组、俄语组、德语组、法语组、阿拉伯组、西班牙语组、非通用语组)
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图书馆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六、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1)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向我司推荐省属学校专家。
(2)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及国务院其它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直接向我司推荐专家。
(3)上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直接向我司推荐专家。
(4)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的专家推荐不超过2人。
(5)高等学校须承诺为本校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6)各推荐单位向我司报送正式推荐公文,同时须将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用电子邮件发至我司,填写项目不能缺少,邮件地址:gis_wkc@126.com。不必将推荐专家的纸质推荐材料寄送我司。推荐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5日。
高教司文科处联系人:王 珂、何晓东、徐金龙;电话:010—66097804,传真:010—66097852。
附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